走私貓狗肉|食環署去年兩度接投訴 議員批部門間欠溝通協調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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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上周報道油麻地有持牌新鮮糧食店出售走私「M肉」和「G肉」,化驗後證實為貓狗肉。漁護署聯同食環署其後在該舖檢取懷疑樣本化驗,2月14日公布證實檢取的肉類經化驗後有貓的DNA。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今早(16日)在電台節目指,在香港公開賣貓狗肉很罕見,但相關行為「公然挑戰法律同社會道德底線嘅行為」,他批評食環署去年已收過兩次相關投訴,當時卻未有主動聯絡漁護署跟進,反映不同部門之間欠溝通及協調,「你做漏咗一招」。他也建議,漁護署未來應考慮聯同海關加強調查陸路口岸的貨物及航空貨運,以打擊走私貓狗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表示,在香港公開賣貓狗肉是罕見的事,認為今次屬個別事件,但強調有人公開賣貓狗肉都是「公然挑戰法律同社會道德底線嘅行為」。他續指,在傳媒報道事件後,當局的行動算快速,上周五檢取懷疑樣本化驗,本周二(14日)已說準備提出檢控。

批食環署接投訴只查牌不檢走肉類化驗

但他提到,在事件未獲報道前,其實去年已有人投訴兩次,指同一間新鮮糧食店出售貓狗肉,但食環署當時前往巡查,焦點是放在該店是否持有新鮮糧食牌,未有檢走肉類化驗,他直指做法「粗疏」、且「錯焦點」。

陳克勤認為,食環署在去年收到相關投訴時,已應該主動聯絡漁護署跟進,事件反映不同部門之間欠溝通及協調,「你做漏咗一招」。他續指,當一個部門收到投訴,即使並非自己部門主力處理的事,也應該主動通知其他部門,「咁先係一個政府、一個能做事嘅政府。」他也建議,漁護署應聯同海關加強調查陸路口岸的貨物及航空貨運,以打擊走私貓狗肉。

▼「G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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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漁護署聯同海關加強調查口岸走私

他早前已去信環境及生態局,要求當局嚴肅處理及嚴懲今次事件中賣貓狗肉的人,雖然今次屬個別事件,但社會共識都是不能接受這種事,認為「唔嚴厲打擊係開咗好壞嘅頭」,也怕有人會「有樣學樣」。

他亦提到,2020年有人食狗肉被罰750元,這種程度的罰款是無阻嚇力,但有關法例早於1950年訂立,坦言「係咪過時,我哋要考慮。」不過,他認為,愛護動物的人除花時間看這條條例,更應關注政府稍後擬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