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訴局去年接607宗投訴按年升18.6% 快測確診申索不獲賠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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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投訴局今日(21日)公布,2022年索償投訴統計數字及個案檢討。保險投訴局於去年共接獲607宗投訴個案,較2021年上升約18.6%,引起最多索償糾紛的兩類保單分別「是住院/醫療保險」及「人壽/危疾」保險,最多爭議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其次為投保人沒有披露事實(如隱瞞病歷)及不保事項。

有市民以新冠肺炎快速抗原測試結果申索隔離費賠償,惟由於沒有獨立檢測報告證明檢疫,最後不獲賠,投訴委員會亦支持相關保險公司決定。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表示,過去三年涉及新冠肺炎的保險產品大增,惟投訴局接獲的投訴個案只佔少數,94%涉及新冠肺炎的保單索償成功,去年接獲的59宗投訴中有38宗已審理,僅1宗投訴得直獲賠償。

89位投訴人獲賠償涉款816萬元

保險投訴局轄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今日(21日)公布去年索償投訴統計數字及個案檢討。保險投訴局於2022年共接獲607宗投訴個案,較2021年上升約18.6%。在已審結的359宗與索償相關的投訴個案中,有89位投訴人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涉及的賠償額達816萬元。2022 年引起最多索償糾紛的兩類保單分別「是住院/醫療保險」及「人壽/危疾」保險。接獲的投訴個案之中,最多爭議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其次為投保人沒有披露事實(如隱瞞病歷)及不保事項。

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指,去年共裁定 13 宗個案的投訴人得直,同意保險公司賠償決定的個案則有 45 宗,投訴委員會就其中一宗個案,建議保險公司通融處理,獲保險公司接納。單一宗得直個案的最高賠償額約40萬港元。

住院賠償是投訴糾紛較多的項目之一。(資料圖片)

世衞要求有第三方獨立報告證確診

有投訴內容涉及,受保人於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呈陽性,申報後同日獲衞生防護中心發出隔離令,要求他必須根據政府命令在政府指定處所或指定隔離地點接受隔離14天,並向保險公司提出「強制隔離每日現金保障」的索償申請。然而,保單條款訂明「新型冠狀病毒」是指世界衞生組織所界定的確診新型冠狀病毒個案,診斷必須獲得相關檢測報告支持,單純的臨床診斷並不符合該標準,即需要第三方獨立機構報告,保險公司認為快測結果不符合保單條款訂明的「相關檢測報告」的要求,拒絕接納其的索償申請。

投訴委員會同意快測結果及隔離令均不是有效及認可的確診證明,不符合有關保障計劃所訂明的「相關檢測報告」的要求,裁決支持保險公司的決定,不予作出「強制隔離每日現金保障」的賠償,涉及金額 7,000 元。

委員會的意見認為,由於快測結果並沒有經醫療專業人員核實測試報告,因此委員會不認為於保險索賠上單獨以抗原測試結果果,可作為診斷新型冠狀病毒病的可接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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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來新冠保單800萬張 5萬張獲賠

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表示,去年共接獲59宗涉及新冠肺炎的投訴個案,委員會審理的38宗個案之中,23宗為確診後需要隔離所產生的投訴,10宗涉及確診新冠肺炎後的賠償,5宗涉及其他投訴。其中1宗投訴得直,委員會裁定保險公司需作出賠償,11宗保險公司及投訴人和解,7宗投訴委員會保險公司的決定,12宗不需要作出賠償,7宗投訴不受理,涉及金額逾90萬。

她說,該會曾向保險業界進行問卷調查,接獲58間保險公司回覆,過去3年因應新冠肺炎而推出的相關保險產品訂單,超過800萬張,其中5萬張訂單獲賠償,佔售出保險的94%。總賠償金額約9億元,可見新冠肺炎保險投訴的個案只佔整體少數,認為情況已經回落。

消委會呼籲簽約時看清條款

消費者委員會代表劉子芸提醒市民,簽約時必須看清楚條款,很多投訴個案均是因為披露事實出現爭拗,投保時盡量申報自己所有病歷,「唔好怕煩、唔好怕話可能好小事,寫完咗(申報)之後可能有保險公司自己衡量,總好過到陣時10年後、20年後,出事嘅時候先冇得報,最終都係消費者有損失。」

保險投訴局於 2022 年共處理了695宗投訴個案,其中607宗屬新接獲的個案,比2021年的 512宗上升約18.6%,而88宗則是2021年度尚未審結的個案。在695宗已處理的投訴個案中,當中約479宗受理個案中,有379宗已經審結,餘下的100宗尚未結案,須留待今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