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未向國安處交資料 鄒幸彤及兩常委就罪成及囚4.5月提上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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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涉拒應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違反《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4個半月。三人不服判決,已向高等法院分別就定罪及或刑期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上訴人:鄒幸彤(36歲,律師)、鄧岳君(53歲,無業)及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幹事或管理者或協助管理的人士,獲根據條例送達通知,但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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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裁判官羅德泉裁決時指,若要警方採取一個嚴格標準去確認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並不現實,警方透過支聯會背景、活動、過去與本地和海外人士的關係,確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便是「外國代理人」。再者,「外國代理人」是一個新概念,亦無註冊機制,但它本身並不構成犯罪,現要由零開始進行搜尋及篩選,各被告有必要回應通知書,惟他們毫無意圖提交資料,遂裁定他們罪成。

案件編號:HCMA9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