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將廢除疫苗接種條文 有社工去年因未打針轉工:影響發展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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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公布,廢除《僱傭條例》去年中加入疫苗接種條文,由6月16日起,如僱主再解僱沒按要求接種疫苗的僱員,將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在修訂《僱傭條例》之前,社署去年2月已發信要求全港非政府機構,所有受資助或津助福利服務單位分兩階段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並要求他們的員工接種首劑疫苗。

有社工去年因疫苗接種一事而離職,找到另一份工作,仍可以留在社福界,他說雖然對現時的工作感滿意,但事件確實影響其事業發展,當時也感到很不開心,不止是因為要放棄在舊機構付出時間、心力建立的事,也因為家人的不理解,更跟他說「打支針咪無事。」

有社工指機構要求不打針員工自願離職

新冠病毒第五波疫情去年1月爆發,在勞工處修訂《僱傭條例》前,社署去年2月中已發信予全港全港非政府機構,要求所有受資助或津助福利服務單位分兩階段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員工須在去年4月1日前接種第一針疫苗,方能提供原定服務。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當時曾進行調查,發現逾半受訪者指其工作機構有相關安排,也有社工稱其任職機構要求選擇不打針員工自願離職。

拒打疫苗社工要轉工 對現時工作滿意

何家安是其中一位於去年因疫苗接種問題,離開原來工作的社工。他提到,在舊機構做不適切居所的支援工作逾兩年,但因計劃有受政府資助,負責計劃的機構也要求他接種疫苗。但他留意到,當時社會對疫苗副作用有很多討論,基於健康考慮,「想睇定啲先。」他其後趁着確診後的豁免期另覓工作,成功轉職至另一間機構工作,為婦女提供支援,「都係好想留返係社福界。」

他對現時的工作滿意,但認為事件確實有影響到他在行內的發展,不止工作範疇改變,他說要放棄在舊機構建立的事業、與服務使用者的關係等,都令他感到不開心,且因年資計算問題,其新工作的薪酬也低於舊工作。他的家人也表示不理解,更直接跟他說:「打支針咪無事,又可以計年資,又可以加人工囉。」

政府宣布將廢取《僱傭條例》不打針非不合理解僱的條文,他表示,很多人因為疫苗接種問題承受很多損失,例如失去工作機會、正常生活的權利等,認為政府應交代最初強制接種的要求其實並不合理,「希望有個交代,對我嚟講好緊要。」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志偉指出,有部份社工因疫苗接種問題離職。(黃寶瑩攝)

社總:未聽聞有機構主動找已離職社工回巢

社總會長張志偉指,有部份社工因疫苗接種問題離職,他認為港府宣布廢取《僱傭條例》不打針非不合理解僱的條文是合理的決定,「可能係遲咗,喺取消所有防疫措施時就應該可以同步。」

被問到該批離職社工會否重返舊機構,他說要視乎同工的選擇,續稱現時未曾聽聞有機構主動聯絡已離職社工,並重新聘用他們,但他不排除會有這種情況,「都有可能,因為機構都好缺人,個個field都好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