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反黑|臥底警潛芬蘭浴室搜證 前區議員「田雞東」等7人罪成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警方為掃蕩元朗黑幫,於2016年派出臥底警,到該區的芬蘭浴室工作。期間,臥底警員聽到一名綽號「囝囝」的男子,和他人聊天時謂:「你估我勝和攞正牌咩。」其後轉向臥底警說:「細佬,我教你,做人記住要低調」。而行動中被捕的7名男子,包括綽號「田雞東」的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等,被控聲稱三合會成員的行為等12罪。經審訊後,法官今(26日)在區域法院裁定他們10罪罪成。法官把被告的判刑分兩批押後至下月判刑,並稱判囚無可避免,期間所有被告還柙看管。

7名被告分兩批於下月判刑

7名被告依次為:胡學霖(46歲,綽號「日本仔」)、張銓漢(64歲,綽號「囝囝」)、鄧勵東(64歲,綽號「田雞東」,前元朗區議員)、郭贊財(65歲)、文冠榮(64歲)、黃繹維(57歲)和張允耀(40歲)。法官把被告胡學霖、張銓漢和鄧勵東的判刑,押後至5月11日,其他4名被告,則押後至5月24日判刑。庭上透露,除了黃繹維和張允耀,其他被告都沒有黑社會相關的定罪紀錄。

+1

各事件均發生在銀湖芬蘭浴室

7名被告共被控12項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6月15日期間,在元朗合益中心地庫「銀湖芬蘭浴室」,自稱三合會成員或幹事,及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他們今被裁定其中10罪罪成,涉及自稱三合會成員或幹事的控罪。

官認為臥底警口供合理可靠

法官裁決時稱,臥底警的證供合情合理,可信可靠。就辯方對臥底警證供作多項批評,法官均未有接納。如辯方質疑臥底警竟在涉案事件後數小時,仍可記得並記錄事件,法官認為涉案的7次事件均簡單直接。辯方又質疑臥底警在浴室工作時,不先使用暗語紀錄事件,避免記憶流失,法官認為此做法恐令臥底警被他人懷疑。

黃有一罪不成立

惟法官認為,第七被告黃繹維在其中一次事件中的對答,未必是回應次被告張銓漢所說的「同勝和兄弟聚下」,因此裁定黃涉及的自稱三合會成員罪不成立,但黃仍就另一事件的相同控罪罪成。

此外,在另一事件中,認罪的被告張仲榮稱:「傾唔掂都要搵佢出嚟架」、「快啲攪啦,起碼唔好等我被人拉」,第六被告文冠榮和第八被告張允耀期後各自打電話。法官指兩被告致電可以只是「收風」,不一定要跟進事件,因此裁定他們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罪不成立,而屬交替控罪的自稱三合會成員罪則成立。

鄧求情稱對元朗鄉村有貢獻

第三被告鄧勵東的代表大律師指,鄧過往對元朗鄉村有貢獻,他亦只有聚賭和涉及駕駛的定罪紀錄,望法官考慮被告的年紀和背景,考慮判鄧緩刑。

案件經多種原因曾多次延期

首被告胡學霖的代表大律師指,胡被捕至案件開審,期間相隔逾5年半,案件有延誤。控方解釋,因整個臥底行動約1年多,拘捕共56人,並需時索取法律意見。此外,有被告期間曾要求換大律師,改聘英國御用大律師而申請押後。控方亦指因疫情關係,審期再押後一年。

案件編號:DCCC 140、62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