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供應來歷不明口罩 公司董事及經理分別判囚6.5及11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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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被指出售590百萬個不明來歷的口罩予政府,海關經調查後,控告該供應商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8日)在東區法院判刑,供應商被判罰款8萬元,該公司的董事被判囚6個半月,公司經理則被判監11個月。海關發言人對判決感到滿意,認為判刑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對商戶能起阻嚇作用,又指本案以貨量計是涉及口罩案件中第二大。

被告包括口罩供應商傲輝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的一名董事和一名經理,他們被指供應用了虛假商品說明的外科口罩(Medicom Safe Mask Premier)作銷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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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接獲舉報指有不明來歷流入政府

涉案的Medicom Safe Mask Premier口罩,是普通醫用口罩,海關在2020年6月收到品牌持有人舉報,指一批涉嫌附有虛假商品製造商聲明的口罩,供應了給政府的物流服務署,海關遂展開展開調查,發現已有約590百萬個口罩流入政府。

上游供應早前亦被定罪

海關後來向品牌持有人作確認,發現涉案的口罩並非舉報人工廠所製造。海關隨即到供應商於紅磡的辦公室蒐證,檢取文件及電腦設備,即場拘捕供應商的經理,檢閱文件時揭發位於觀塘的上游供應商。該上游供應商早前分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公司被判罰款8萬元,董事則被判囚9個月。

涉案口罩生產規格與說明不符

海關有拿該批口罩到私人化驗所作檢測,發現當中實際生產規格及聲稱生產規格並不相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令使用者得不到預期的保障。

海關2020年展開守護者行動

海關指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時,防疫物資欠缺,市民對防疫物品需求殷切,市場上防疫物品質素參差。海關在2020年1月27日展開名為「守護者」行動,到全港各大市面的銷售處檢查防疫物品,確保它們符合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致力保障大眾的安全,保護市民權益。

供應虛假說明商品最高可被判監5年

張永康提醒商戶,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或擁有虛假商品說明的物品,並作出銷售,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直至現時為止,海關不斷四出巡查,暫時未再有發現其他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口罩。

案件編號:KTS 11506-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