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夫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涉違競爭法 競委會今展開第二輪訴訟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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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創立及擔任主席的安樂工程,旗下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就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和圍標,違反《競爭條例》。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23日)就有關案件於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第二輪訴訟,向安樂機電、Johnson Controls及Johnson Controls一名前助理服務經理提出訴訟。

競委會同時指,安樂機電於2022年11月已就首輪和第二輪訴訟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根據合作協議條款,安樂機電將就兩輪訴訟承認法律責任、支付1.5億港元罰款及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安樂工程(01977.HK)中午發出自願公告,指競委會已結束調查,安樂機電於訴訟下的潛在責任均已處理及解決。

競委會今指,該會2022年6月16日就涉及在香港提供空調工程的合謀案件展開法律程序、即首輪訴訟,如當時所預告,競委會今日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進一步法律程序,向兩間業務實體及一名人士提起訴訟、即第二輪訴訟。

涉案的兩間業務實體及一名人士分別是安樂機電;江森自控香港有限公司、約克國際(北亞)有限公司及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 (Johnson Controls);及Johnson Controls前助理服務經理李銳明。

案情指,Johnson Controls及安樂機電兩間互為競爭對手的空調工程供應商,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圍標。競委會認為,有關行為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

安樂機電去年11月承認兩輪訴訟法律責任 訂立合作協議罰$1.5億

競委會今指,安樂機電於2022年11月已按照競委會的《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合作及和解政策》,就首輪和第二輪訴訟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根據合作協議條款,安樂機電將就兩輪訴訟承認法律責任、支付1.5億港元罰款及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

競委會今申請向Johnson Controls及其前僱員施加罰款

至於向Johnson Controls及其前僱員李銳明展開的法律程序中,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下列命令:

(i)宣布Johnson Controls違反了《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以及宣布李銳明牽涉入違反該守則

(ii)向他們施加罰款

(iii)向Johnson Controls 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

(iv)禁止Johnson Controls從事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

(v)禁止李銳明從事牽涉入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

(vi)Johnson Controls 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及

(vii)向兩組答辯人收取競委會的訟費

競爭事務委員會5月23日就有關案件於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第二輪訴訟,向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Johnson Controls及Johnson Controls一名前助理服務經理提出訴訟。(資料圖片)

競委會:兩輪訴訟涉及的工程總額逾30億港元

競委會指,本案的入稟標誌著競委會對首輪及第二輪訴訟答辯人的調查已經結束。競委會相信,兩輪訴訟涉及的行為,對本地空調工程服務構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涉及的工程總額逾30億港元。

安樂工程:競委會已結束調查 安樂機電訴訟潛在責任已解決

安樂工程中午發出自願公告,指注意到競爭事務委員會就第二輪訴訟正式向審裁處提出申請,公告指就訴訟及第二輪訴訟事項,競委會已結束調查,對於安樂工程和安樂機電,競委會沒有未完成的調查,安樂工程在第二輪訴訟中不被列為答辯人,而根據於2022年11月與競委會簽訂的協議,安樂機電於訴訟的潛在責任均已獲處理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