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移除大頭洲9個無人認領非法墳墓及金塔 遺骸遷葬沙嶺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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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地政總署早前在西貢大頭洲認可殯葬區內,為22個未經批准的墳墓/金塔屋/金塔張貼公告及通知,要求有關人士於今年4月14日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限期屆滿後,尚餘9個墳墓/金塔屋/金塔未有人認領,政府遂於今日展開遷葬行動,預計需約兩天時間移除九個非法墳墓/金塔屋/金塔,並將當中的遺骸遷葬至沙嶺墳場。

政府表示,2016年起於個別認可殯葬區,推行管理試驗計劃,包括豎立認可殯葬區的界線標示、紀錄測量、訂立墓地尺寸限制,以及於殯葬區內的可用空間,劃定新申請的墓地範圍,以確保下葬地點位於殯葬區。政府稱,試驗計劃至今已推展至15個認可殯葬區,涵蓋新界9個行政區域。

政府續指,早前審視試驗計劃所得的資料,決定跟進殯葬區內的非法殯葬情況,相關部門將分階段執法,首先會處理第一期試驗計劃下,西貢大頭洲認可殯葬區內的非法殯葬個案,並將於重陽節前,進一步推展行動,處理大埔三門仔認可殯葬區,及劏雞井認可殯葬區內的非法殯葬個案。

政府發言人強調,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佔用政府土地,又沒有遵從條例所指的通知所飭令,停止佔用該土地,即屬犯罪。任何在被佔用政府土地上的財產或構築物,可被政府拆除和移走,而佔用人或會遭檢控。

另外,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在沒有主管當局書面准許下,埋葬人類遺骸屬違法行為,違例者可被刑事檢控,而有關墳墓內的遺骸亦會被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