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體檢︱政府收緊商用車要求至65歲 張仁良:可保障市民安全

撰文:馬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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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收緊商用車司機體檢要求,由70歲降至65歲。交通諮詢委員會周二(27日)聽取政府簡介就駕駛執照申請人/持有人體格證明要求進行的檢討工作及提升相關要求的建議。主席張仁良認為可保障市民安全,相關要求應同樣適用於外勞司機。

張仁良教授表示近年涉及年長商用車輛司機的交通意外有所上升及引起社會關注,交諮會認同有需要提升年長司機及商用車輛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資料圖片)

交諮會主席張仁良表示,隨着本港人口高齡化,年長駕駛執照持有人數目與日俱增,近年涉及年長商用車輛司機的交通意外有所上升及引起社會關注,交諮會認同有需要提升年長司機及商用車輛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推動駕駛者更重視健康狀況,並進一步保障駕駛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他續指由外地來的司機,如果年齡過65歲亦應一視同仁需進行體檢,「本地司機的要求對於外地來的司機,都要有一樣要求。」

政府於會議上簡介了六項建議,包括修訂《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374B章)附表1所指明的疾病或身體傷殘以收緊有關要求、提升商用車輛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要求、增潤「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內容,並對商用車輛司機採用較嚴格的體格標準、制訂相關醫療指引、授權運輸署署長可要求駕駛執照申請人/持有人提交醫療報告,及一併收緊駕駛教師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委員提出意見並歡迎有關建議。

政府表示將繼續聽取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及盡快敲定具體安排細節。政府計劃在2024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例建議,待通過法例修訂及完成系統提升後,預期於第三季至年底可落實執行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