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立法會騷擾周浩鼎等人案押後 官稱視初選案進度再定審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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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在2019年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會議,與建制派議員起衝突,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告之一的林卓廷,早前自行要求撤銷保釋,他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次申請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准林以500元保釋。因林所涉的民主派初選案仍在審訊且林在該案並無保釋,林須繼續還柙,控亦透露考慮本案在明年1月審,羅官則稱。

被告林卓廷(45歲)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襲擊、妨礙或騷擾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林於本年3月曾申請撤銷保釋,林當時稱:「早啲入去坐住先。」林今日再上庭就本案作保釋申請,獲羅官批准。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又指,本案原定於上月預審,並於8月開審,因林涉及高院的初選案仍然繼續,預審及原定的審期均被擱置。控方透露,現正考慮將本案審期定於明年1月,辯方亦稱料初選案可於明年1月前完成舉證。羅官稱會視乎高等案進度再決定預審和審訊日期。

同案另涉6名被告:朱凱廸、陳志全、區諾軒、梁耀忠、范國威和郭家麒,其中梁耀忠承認1項控罪,判囚14天;區諾軒同意案情,准以3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范國威和郭家麒控罪撤回。至於擬認罪的朱凱廸,案件將於8月1日提訊。

案件編號:ESCC25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