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啉乙基嗎啡藥製品明年起禁售 涉兒童咳水等27款藥物【附名單】

撰文:林穎嫺
出版:更新:

衞生署今日(7日)表示,藥劑業及毒藥委員會昨日(6日)開會,認為成人和兒童鎮咳藥「嗎啉乙基嗎啡」,有機會對全身麻醉的神經肌肉阻滯劑產生過敏性休克的風險,故決定在明年起撤銷「嗎啉乙基嗎啡」的註冊,現已在港註冊的27款含嗎啉乙基嗎啡的註冊藥劑製品將不不可在市場出售,藥物製造商及批發商須於今年底前,巿場回收所有有關產品。其後,衞生署會就任何非法管有或銷售有關產品的個案採取執法行動。

成人和兒童鎮咳藥「嗎啉乙基嗎啡」將於明年起撤銷註冊。(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藥劑業及毒藥(藥劑製品及物質註冊:臨床試驗及藥物測試證明書)委員會,在昨日的會議上,考慮海外監管當局關於嗎啉乙基嗎啡的最新建議,以及本地專家的意見等因素後,按照《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列明在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決定明年1月1日起,撤銷含嗎啉乙基嗎啡藥劑製品的註冊。

衞生署:有關產品效益不再超過其風險

衞生署指,委員會綜合其他國家的資料及本地專家的意見,認同在使用神經肌肉阻滯劑進行全身麻醉前的12個月內曾使用嗎啉乙基嗎啡,會對神經肌肉阻滯劑產生過敏性休克的風險,認為有關產品效益不再超過其風險,故決定取消其註冊。

製造商及批發商須在今年12.31前從巿場回收所有有關產品

當局指,本港現時有27款含嗎啉乙基嗎啡的註冊藥劑製品,全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衞生署將會發信通知醫護人員及藥劑業界,有關委員會決定撤銷含嗎啉乙基嗎啡藥劑製品的註冊,並建議醫護人員為其病人安排其他合適的治療藥物。藥物製造商及批發商須在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從巿場回收所有有關產品。其後,衞生署會就任何非法管有或銷售有關產品的個案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