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向律師會投訴郭榮鏗、任建峰 前會長:程序近兩年亦難追數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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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向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投訴郭榮鏗和任建峰, 涉嫌專業失當。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今早(1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 律政司投訴及提供證據往往比一般市民更專業,並指申訴程序需經多個部門跟進審視,需耗時一兩年,又指即使被投訴人不在香港,仍可以以其過往發表的文章證據作判斷是否專業失德,嚴重會被吊銷牌照賠償巨額。

對於如何追討不在港的被投訴人賠償款項,林新強笑言艱難,並指一般會由律師會先墊支,再向律政司申索款項,但指律政司通常「拖數」,透露他就任律師會主席期間曾被拖數,「如果冇幾百萬(元)都上千萬(元)」。

林新強指律政司的投訴內容及提供證據往往更準確,更為專業。(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律政司投訴比一般市民專業 申訴程序耗時約一兩年

對於律政司與一般市民的投訴的「份量」有否分別,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兼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指絕對沒有分別,不過律政司的投訴內容及提供證據往往更準確,更為專業。他指有人投訴及有利資料證據做指控,律師會做調查及跟進。一般程序為,由內部合規部門先做調查,若有機會做檢控,會在合規的委員會討論並成立2至3人小組審視,委員會再轉交理事會決定起訴與否,再交獨立紀律審查委員會,其審判員由大法官委任,現有共約八人,部分人並非律師,而紀律聆訊審裁則由兩位律師,一位非律師組成。

他指律師會一接到投訴,即使被投訴人不在香港,亦會寫信請被投訴人回應,「信來信往都可能講緊半年至一年」,以審視有否足夠表面證供繼續程序。他補充指,在調查階段會給予有充足時間給答辯人作出解釋,獨立紀律審查委員會給予上庭答辯機會,但暫時沒有遙距聆訊方式。
至於投訴本身有刑事罪行成分,會否待程序結束才處理,他指不一定需要等,但通常都會等。若遙遙無期,也會視乎經過多項程序後及獨立審查委員會的考慮,才決定繼續處理投訴與否,由去信至被投訴人直到獨立紀律審查委員會處理的程序可以耗費一、兩年時間。

文章證據作判斷標準 嚴重會被吊銷牌照賠償巨額

對於如何判定專業失德,他指最重要有實質證據如文章、文件。若郭榮鏗和任建峰不回香港,仍可參考他們過往發表的文章,「比如美國國會、英國國會有冇寫過啲野,攞嚟煽動香港,推翻香港政治制度,呢啲都可以作為證據。」他指整個程序、聆訊都不是公開,直到作出判決律師會才會公開判決內容,嚴重者會被吊銷牌照及賠償整個程序的高昂費用。若兩三年後沒事發生,代表投訴不成立或未完成,「有時真係唔知㗎,其實令到嗰啲被投訴者真係模棱兩可,係好慘㗎。」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難追討不在港被投訴人 律師會被律政司「拖數」

對於如何追討不在港的被投訴人賠償款項,他笑言艱難。他解釋一般聆訊完成後先由律師會墊支,再向律政司申索款項,但指律政司已拖欠律師會很多款項,「呢個律政司通常拖數......律師會成日追佢數......通常得個拖字總之就,有拖無欠。」他透露就任律師會主席期間也曾被拖數,「如果冇幾百萬(元)都上千萬(元)」,也不明為何被拖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