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英風波掀補習社預繳學費關注 教育局握尚方寶劍 3年來零定罪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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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英教育上月底一度宣布全線「結業」,後來康怡廣場分店突然重開,事件中多名家長反映已繳交多個月學費,海關月初拘捕一名女董事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翹英風波引起各界對補習社預繳式學費關注,原來《教育條例》已列明,所有提供補習班等非正規私校,除非獲當局准許,否則教育課程的費用總額須按月平均計算,並每月繳交。

然而,教育局回覆查詢稱,根據教育局就《教育條例》相關判罪紀錄,2020年8月至今未有補習社因接受預繳學費而被定罪。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批評教育局雖然有法可依,但對補習社的監管不足、執法不力,尤其未能及早發現問題,促局方加強監察力度並增加宣傳。

▼8月2日 翹英教育結業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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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預繳式消費模式引起關注,網上多間補習社仍有多於一個月的預繳式消費選項,包括以折扣作招徠,呼籲家長一次過支付三個月學費。

《教育規例》訂明每月繳費 一經定罪每名校董最高可罰$5萬及監禁1年

教育局回覆稱,根據《教育規例》第62(1)條規定,除非獲得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另行以書面准許,否則某教育課程的費用總額須按月平均計算,並在該教育課程進行期間的每月的首個上學日或之後繳交。如違反條例,一經定罪,有關學校的每名校董,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

▼8月5日 翹英教育康怡分校突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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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翻查教育局非正規課程的註冊或臨時註冊私立學校因違反《教育條例》而獲判罪的記錄,2020年8月至今,未有補習社因預繳式消費事宜定罪。教育局稱,就有指一些提供非正規課程的補習社沒有按《教育規例》收取學費,教育局正進行調查,若發現有學校違反《教育規例》,會嚴肅跟進。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有法例預防又做唔到、發現唔到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表示,教育局確實有法例可依,條例亦說明收取超過一個月學費屬違例,但仍頻頻有補習社不按規矩收學費,批評教育局監管不力、執法不到位,「作為教育部門應該要預防、監督同解決問題,有法例去預防但又做唔到,又發現唔到。」

朱國強。(盧翊銘攝)

他稱倘教育局能發現補習社問題,經調查後發警告信,並說明再犯停牌,做法極具阻嚇力,因補習社會擔心被停牌後要「硬食」租金,但現時教育局監察機制薄弱,需靠人投訴才能發現違例。

朱國強促加強宣傳讓家長分辨補習社是否持牌及合法收學費

朱國強建議局方加強宣傳,讓家長分辨補習社是否持牌、是否合法收取學費等;局方也應增加資源應付補習社問題,加強力度監管補習社運作。

教育局再次提醒市民,報讀私立學校課程時,應注意自己的應有權益,包括應按月繳交學費,以及應保留費用收據,在有需要時作為要求校方退回課程費用的依據。如市民發現有學校涉嫌違反有關規定,應向教育局提供資料以作適切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