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涉無牌行醫 病人停甲狀腺藥指數超標36倍 被告解釋是假象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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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有博士銜頭的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嫌無牌向病人提供自然療法案今(21)在區院續審。曾患血癌的女事主出庭作供,她稱因患濕疹向被告求助,被告卻稱須由治癌入手,否則不會醫她,又斷言能在半年內治好她。女事主接受被告治療期間,被告叫她停服甲狀腺藥,導致其甲狀腺指數超標約36倍,醫生更警告她若停藥十分危險,會導致心臟衰竭或昏迷。但她仍想嘗試被告療程,並把覆診的事告知被告,被告得悉後稱該指數是「假象」,之後便會回復正常,又指女事主在醫生警告下仍願簽紙確認停藥,十分「叻女」。

參加美容健康講座認識被告

女事主鍾少琼(音譯)供稱,她於1996年患上血癌,2001年進行骨髓移植手術,須服甲狀腺藥和抗排斥藥,2005年復發並開始服用標靶藥物。及至2012年,鍾因突然出現的濕疹問題感十分痛苦,她獲轉介至皮膚科,但病情未有改善。2013年11月,鍾的舊同事自稱在接受被告趙淑儀(63歲)的治療,認為效果不錯,便邀請鍾參加被告的美容健康講座,並介紹兩人認識。

女被告趙淑儀否認無牌行醫。(劉安琪攝)

若只治濕疹就不醫

同月19日,鍾在被告女兒Joyce 帶領下前往一家公司進行EAV測試,取得相關報告後,再到娉婷公司見被告。被告稱鍾的報告其濕疹是長期服用標靶藥所致,故治療須先治癌入手,若鍾只想請她醫治濕疹就「唔醫啦」。被告又提及她的學歷,和以往用自然療法醫好其淋巴癌的經歷,又舉出多位接受其治療後痊愈的病例,更稱與血癌相關的病較容易醫治。

覺抑鬱決定接受被告治療

鍾聞言有些猶豫,未即時購買療程。鍾其後在被告邀請下參與了多次病人交流會,見到數名聲稱獲被告醫好的病人。數月後,鍾有抑鬱傾向,感覺越來越辛苦,終決定接受被告治療。

認為被告是唯一希望

被告再見鍾時斷言半年內一定能醫好鍾,更在鍾兩度質疑下,承諾鍾若在半年內未康復,將免費為其治療。鍾稱她當時已沒有其他辦法,被告是「唯一嘅希望」,終決定接受治療。

被告稱不停甲狀腺藥可能患皮膚癌

鍾其後於4月30日首次接受治療,包括「腦區」、磁石和吸氧等。及至同年6月,被告要求鍾停服甲狀腺藥,指不停服會使其皮膚繼續潰爛,甚至有可能患上皮膚癌。

女事主鍾少琼稱聽被告趙淑儀指示停服甲狀腺藥數月,到醫院覆診時其甲狀腺指數超標36倍。

停藥後甲狀腺指數超標36倍

鍾依從停藥,直到8月到瑪麗醫院接受檢查,顯示其甲狀腺刺激激素指數為180,高出正常指數約36倍。鍾感到十分害怕,向醫生透露她因接受自然療法而停藥。醫生警告她停藥十分危險,隨時會引致心臟衰竭而昏迷。惟鍾仍想一試,在醫生要求下簽紙確認院方已向其作出警告,鍾須自行承擔停藥後果。

被告聲稱已治好鍾的甲狀腺

鍾簽紙後仍感十分害怕,上網尋找關於停藥危險的資料,再帶這些資料去見被告。被告聽罷讚鍾簽紙停藥的行為屬「叻女」,聲稱她已醫好鍾的甲狀腺,瑪麗醫院的報告是「假象」,日後報告便會回復正常。

女被告趙淑儀(63歲),否認於2012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銅鑼灣廣旅集團大廈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案件編號:DCCC3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