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裔重犯文子星申人身保護令被拒 官稱未見涉種族宗教或政見原素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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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印度裔重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涉在印度策劃恐怖活動。裁判官就20項控罪,批准引渡他回國受審。文子星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法庭把他釋放,並指文子星若被引渡,恐受酷刑虐待。高等法院法官早前聽取陳詞後,今(25日)頒判辭駁回其申請,並指案中未能證明印度政度是因文子星的種族、宗教或政治意見,才提出引渡他回國受審。

申請人Ramanjit Singh (文子星),答辯人懲教署署長和印度政府。

文子星申請人身保護令被拒。(資料圖片)

文子星提出多項理據,遭法官一一駁回。就文稱曾向裁判官提出反對移交印度,裁判官未有考慮相關因素,拒絕其申請。文又稱於2019年在港被羈押時,一名醫生檢驗發現他腳上有傷。他指醫生的證據,可支持文聲稱在2016年於印度被扣押時,曾遭當地警員虐待,惟裁判官認為該些證據沒有價值。

法官則指,印度政府曾呈交證據,包括文在當地被扣押時,檢查他的醫生沒有發現文有被虐待的傷勢,文也沒有作出投訴。法官指,若裁判官考慮該些證據,再對比文提供的證據,並因此對文的證據不給予比重,屬恰當做法。

文又指有兩名印度律師的誓章,講及在印度的鍚克教政治犯,並認為是鍚克教教徒的文子星若被引渡回印度,受酷刑虐待的風險非常高。裁判官指該些證據龐統,亦非針對文的情況,未有接納。

法官認為,裁判官未有接納誓章為證據屬犯錯,但同時認為即使有作考慮,亦不足反對把文移交。由於未能證明印度政度是因文的種族、宗教或政治意見而提出引渡受審,駁回文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L106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