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景願保險女董事 涉用假推薦信 申請任經紀公司負責人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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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2日)公布,落案起訴一名景願保險女董事涉嫌使用虛假工作推薦信,向保監局申請擔任一間景願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其提出的工作推薦信指被告為積金超市營銷總監,惟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後發現該公司並沒有該項職位。

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周五(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使用虛假工作推薦信,向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申請擔任一間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資料圖片)

被告劉雅兒(37歲),案發時為景願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董事,她同時在一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積金超市有限公司任職銷售及營銷助理經理。其後景願在2021年3月8日向保監局申請委任被告為其負責人,據《保險業條例》,要成為負責人,負責人須擁有最少五年保險業經驗,包括兩年管理經驗,有關申請亦須獲保監局批准。

被告涉嫌知道一封積金超市工作推薦信為虛假文書,而在上述申請中使用其副本,意圖誘使保監局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工作推薦信指被告為積金超市營銷總監,但該公司並沒有該項職位。

由於保監局知悉上述申請載有虛假資訊,便不會批准被告的申請,故被告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星期五(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