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和你Lunch|女設計師稱工作帶士巴拿求翻案 官拒批上訴許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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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設計師在2019年11月13日的中環的「和你lunch」被捕,並被搜出有3枝士巴拿,她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被判囚9個月。她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卻拒批出上訴許可。彭官今(21日)下判辭指,因應當時的整體環境,加上女設計師在現場戴口罩,並攜帶手套和索帶,認為原審法官絕對有權裁定她管有士巴拿的目的,是作非法用途,故拒絕其申請。

上訴人呂傑靈,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指她管有3支士巴拿。

2019年11月,中環及港九多區經常出現「和你Lunch」活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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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原審官錯指唯一意圖是損壞財物

呂在原審自辯時稱,她指因工作關係才帶備士巴拿,以調校燈光設施。她當日約了同事談公事,才會在中環出現,她戴上口罩是為防避催淚煙。她的律師在申請上訴許可時指,原審法官拒納呂的證供屬犯錯,又指原審官裁定呂管有士巴拿的唯一意圖,是讓她及其他人用作損壞財產,亦同樣錯誤。

呂的說法與現場環境不符

彭官在判辭指,呂的說法和案中證據有不能磨合之處,如案發當日下午,有示威者已在中環一帶設路障癱瘓交通,地鐵站出入口亦被縱火。這和呂稱傍晚時獲同事告知中環沒有特別情況,是南轅北轍,認為原審法官有權拒納呂聲稱到中環和同事見面的說法。

亦帶備手套索帶和防毒面罩濾芯

彭官又指,因應當時的整體環境,加上呂除在現場戴口罩,亦有手套、索帶和防毒面罩濾芯等,認為原審法官絕對有權裁定呂管有士巴拿,是想用作非法用途,故認為呂的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因此拒批出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C 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