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士甸工業意外|工會稱家屬對港鐵賠償金額 感無誠意及無擔當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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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士甸道西1號地盤地底周日(24日)卻發生致命工業意外,兩名水喉工疑吸入硫化氫中毒身亡。兩名死者的家屬昨(27日)上午11時許抵達圓方,與港鐵代表會晤約一小時,兩家人均批評港鐵提出的恩恤方案沒有誠意。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今早(28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家屬未透露金額,但對金額感到非常不滿,批評港鐵無誠意及擔當。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亦表示,正常情況下,僱主承擔責任最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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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僅港鐵負責人出席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由於港鐵不准許工會在內的其他團體參與會議,但死者家屬反映對會議感到失望,僅港鐵負責人出席,並與預期所提供的協助相差甚遠。

至於金額方面,蕭倩文表示家屬未透露金額,但由於工傷賠償最快一年半才可領取,他們希望在獲得賠償前,可維持經濟需要,以應付生活開支,因此對金額感到非常不滿,認為是無誠意及擔當。

籲勞工處增聘人手巡查工地

蕭倩文又提到,密閉空間的相關違規定罪,最近三年僅得兩宗,認為勞工處未能掌握工地資料。她舉例指,工程需符合六周以上及超過10個工人,才需事先申報。「少檢控唔代表業界做得好。」

雖然全港工地數量不少,蕭倩文期望勞工處增聘人手巡查工地,包括職安健的範疇。她相信納稅人亦會同意加強監管,亦能對承建商帶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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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承擔責任最為直接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表示,勞工處指引列明,每個項目視乎大小,需聘請安全經理及主任。他認為正常情況下,僱主承擔責任最為直接,惟目前文件未公開,難以評論。

但伍新華不認同蕭倩文的建議,指香港每日有過千個地盤運作,每次需事前三至五日前申報工程,認為勞工處加強巡查在實際可行性有問題。

油麻地柯士甸道西1號地盤工地懷疑沼氣洩漏,有兩名工人暈倒昏迷。(馬耀文攝)

分判商需兼顧巡查 不能消除事故責任

香港營造師學會義務司庫陳智敏表示,分判制度經常被誤解為剝削的源頭,但其實制度的歷史源遠流長及具有價值。他解釋一個工程涉及多個專科,因此經分判商負責不同的工序,才可合作完成。

但陳智敏又指,分判商需兼顧一般巡查工作,責任亦包括進度、預算、品質、安全等,並以合約的形式記錄,因此不能完全消除事故的責任。他認為,法律上未必存有缺失,或是執行到位的問題,建議增強監工的安全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