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健仔潛逃案更多細節曝光 被放入紙箱運走 曾稱安排船到越南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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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十一衝突中槍的「健仔」曾志健,候審期間潛逃,並一度拍片聲稱已到英國,惟逾500日後在北潭涌被警截獲。「健仔」與另兩名與他一同潛逃,及一名曾為他們安排住宿的男子,今(28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認罪。案情披露潛逃日子的細節,指「健仔」等人是受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一名姓陳男子遊說,陳稱可助眾人離港,卻一直未有成功,反要「健仔」拍片致謝,其中兩名男子及其家人有向頻道付款約53萬。陳後來稱移民走了,把眾人交給另一人處理。「健仔」等人曾被放入密封紙箱運走,那些人又稱會安排船送他們往越南,最後未離港已被捕。法官把案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以替案發時未滿18歲的被告索取懲教院所報告。

被告曾志健稱被遊說潛逃,結果有成功反被迫拍片向頻道致謝。(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有「健仔」之稱的被告曾志健(22歲),承認各一項暴動及襲警罪,他原被控多一項襲警罪,獲法庭存檔。他另3名被告:王愷銘(23歲)、黃姓男生(17歲)及葉豪(35歲,貨倉管理員),承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曾在衝突中槍送院

案情指,2019年10月1日下午,約有200名示威者在荃灣參與暴動,包括掟汽油彈、用易燃液體縱火等。其後警方制服數名示威者,其他示威者繼續推進,重新佔據街道。警方分成兩批撤退,部份警員押走被制服的示威者,警署警長54243及其隊員則負責殿後。

惟殿後隊伍撤退時遭示威者襲擊,包括手持自製浮板盾牌的曾志健。警員23505因而與隊員分散,更被示威者按在地上以棒狀物、雨傘等襲擊。警長見狀拔槍戒備,示威者轉向襲擊他,曾以金屬棒打向警長擎槍的前臂。警長遂向他開槍,示威者之後四散,曾倒地送院。

「健仔」曾志健於2019年10月1日參與荃灣衝突,期間中槍。(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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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王及黃被告涉另兩宗暴動案

曾期後被落案起訴,獲法庭批保釋。至於王愷銘和黃姓男生,分別涉及612金鐘非法集結和2019年10月將軍澳暴動兩宗案件。三人自2020年10月缺席聆訊,由法庭向曾發出拘捕令至曾被截獲時,曾已潛逃約568天。

陳世德曾安排眾人到美領尋求庇護

曾等3人與曾的同案被告馮清華,曾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安排下,到美國駐港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不果。

此後,葉豪便與頻道其他成員安排4人在香港多個處所匿藏,包括酒店、工業大廈等。頻道成員多次表示,正進一步安排將他們非法偷運出香港,為此曾等人需拍片致謝,及需要資金。2022年7月13日,4人前往北潭涌以圖乘船逃往台灣,但被警方截獲。葉則在同晚被捕。

曾志健等人原定坐船逃往台灣,在北潭涌被警截獲。(詳看下圖)

陳後來移民把潛逃者交給葉

他們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曾透露他獲陳遊說潛逃,陳後來自稱移民英國,並安排葉照顧他們食宿。藏匿期間,頻道成員曾以密封紙箱秘密運送他們,陳亦要求他拍片講述對國安法、抗爭等議題的看法,若不遵從便不會安排他離港。

成員曾稱安排他們乘船到越南

王向警方透露,陳稱可以安排他由水路離港,他遂將20萬積蓄交給陳,後來卻不了了之。陳又指會安排飛機和貨櫃船接載他們,最後亦告吹;黃則指頻道成員曾稱會安排他們乘船到越南,他曾付款8萬元,惟未有成事,他的家人亦曾向頻道付予27萬,作為其他被告的潛逃費。

葉稱受僱為潛逃人士安排住宿

葉則表示,「升旗易得道」主要替違法「手足」提供支援,他於2019年下旬成為頻道員工,負責寄運古董、收藏品往外國。他承認與頻道其他成員替曾等人安排住宿,後來4人獲安排離港,但他自覺沒能力協助,亦與其他成員產生分歧,故於2021年中離職,並與成員「割席」。警方在葉的手機內,發現他為博取支持,曾自製虛假訊息證明自己有幫助「手足」。

案件編號:DCCC48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