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人協進會:傷殘人士身兼照顧者應獲津貼 不存在雙重福利

撰文:余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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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由本月開始,把關愛基金下兩項支援照顧者的津貼恆常化,同時金額增至3000元。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今日(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一直爭取身兼傷殘人士的照顧者都可領取照顧者津貼,以他理解政府認為若有關人士可領取將構成雙重福利。但實情是傷殘津貼領取者毋須審查,當他們成為照顧者時,與普通人一樣不能兼顧工作而影響收入,不因其傷殘身份而對沖。協會將約見政府再次表達他們的理據,冀扭轉現況。

政府由十月起把關愛基金下的照顧者津貼恆常化。(資料圖片/夏嘉朗攝)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表示,現行制度下領取傷殘津貼者不可以同時領取照顧者津貼,一直認為並不合理,因不少殘疾者又是照顧者的人士都承擔照顧者的工作及責任,應讓合資格的殘疾者又是照顧者之人士,每月領取3,000元照顧者津貼。

該會會長黃俊恒今早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兩個津貼的目標和性質都不一樣,但以他理解政府認為是雙重福利,協進會並不同意。他期望跟政府深入探討這議題,希望直接找負責官員討論,把情況扭轉。

他表示,傷殘津貼是予個人的額外開支、輔助器材,他們可以有工作,申請人並無入息審查,有沒有收入、是否在職、有否經濟活動都無關,所以照顧者津貼是另一樣東西,是因照顧別人而沒法賺取收入,同時衍生額外開支,不會因為其傷殘而有變化,所以不是雙重福利。

失明人士若成為照顧者也需要額外支援。(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他指出,以協進會支援的照顧者個案中,每年有25個案(即30%)是視障人士,需要照顧家人或雙老,例如視障的父母要照顧小孩、視障夫婦在年老後要照顧老伴成為照顧者。作為照顧者的傷殘人士所面對的困難,與普通人的照顧者差不多,同樣不能出外工作,需要額外經濟需要,遇有不同狀況,所以需要照顧者的支援。

黃又表示,本身有工作的視障人士,成為照顧者去照顧家人,不能工作或轉半職,收入受影響,他反問一般市民的照顧者相關情況可獲津貼,但身為傷殘人士就不獲發、就要對沖?這是混為一談。他認為,照顧者應為職業,他們對家庭的勞動付出,應予尊重及獲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