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醫生侯蔓伶未審視病歷下開藥 致病人多處脫皮 判除名緩刑

撰文:鄧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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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醫生侯蔓伶涉嫌於2018年,在瑪麗醫院為病人處方一種藥物時,未有顧及病人的患病背景及未有告知病人使用相關藥物後的副作用,令病人嘴巴眼睛附近出現脫皮,同時腹瀉、輕微流鼻血,以及忽冷忽熱。病人其後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經歷聆訊後,今日(31日)裁定侯蔓伶專業失當,除牌1個月緩刑6個月。

醫院管理局發言人表示,侯蔓伶為伊利沙伯醫院醫生,醫管局會按照既定人事程序跟進有關個案。

控罪指,公院醫生侯蔓伶於2018年為一名肺積水病人診症時,未有審視病人情況及告知使用藥物的副作用下,處方「地諾單抗」(Denosumab(Xgeva))。醫委會今早就事件召開紀律聆訊,案情指,病人在2017年9月因右肺積水入住瑪麗醫院,其後經胸水細胞學檢查後,確診肺腺癌。病人其後一直在瑪麗醫院呼吸系統科覆診,並獲醫生處方每日使用「厄洛替尼」(Erlotinib)150mg。

病人獲處方藥物後出現副作用

不過病人在2018年2月到養和醫院綜合腫瘤科中心尋求另外一位醫生的諮詢,該醫生建議厄洛替尼的使用劑量減至每日100mg,以減少鏢靶藥引致皮膚的副作用。病人在同年3月回到瑪麗醫院呼吸科門診覆診,並由侯蔓伶看症。侯蔓伶向其處方用於骨質問題的「地諾單抗」,並由門診護士同日向病人注射相關藥物。

病人在注射藥物後數天,皮膚變得更加粗糙,嘴巴眼睛附近亦出現脫皮,同時腹瀉、輕微流鼻血,以及忽冷忽熱。病人在七日後再回到呼吸科門診,該名門診醫生指出,沒有跡象顯示病人癌細胞未有骨轉移的跡象,而需用到「地諾單抗」。病人在同月向醫委會作出投訴。

侯蔓伶承認相關控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病人曾告知侯蔓伶,自己的養和醫院醫生有建議使用地諾單抗。代表律師又指,上述事件並沒有對病人造成傷害,並已向涉事病人致歉。

醫委會:無臨床理據下處方藥物 做法低於行業標準

醫委會認為,被告在沒有任何臨床指標的支持下處方「地諾單抗」,是低於香港醫生的預期標準,病人曾向侯蔓伶提及養和醫院醫生曾建議使用地諾單抗,惟侯在醫療紀錄中並未有提及,若相關事件屬實,被告在處方藥物前亦應向該位養和醫生提出建議的原因。

醫委會亦指,相關藥物或會出現低血鈣等的副作用,但根據臨床紀錄,侯蔓伶未有向病人解釋服用藥物的副作用,故裁定侯蔓伶專業失當罪名成立。不過,由於侯蔓伶在事發後已參與與病人安全有關的課程,現時處方藥物前已加倍注意病人的狀況和告知病人藥物的副作用,故認為她重犯機會不高,僅判除牌1個月緩刑18個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