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非禮女生後7個月被捕 教育局曾收舉報 拒答何時接獲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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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一間有宗教背景中學43歲男教師涉今年4月帶團到內地長春交流時性騷擾14歲女學生,包括「戳胳肋底」等行為,警方昨晚(7日)將其拘捕。事件相隔7個月後被傳媒廣泛報道,據了解,交流結束後有些學生曾投訴男教師行為不當,投訴情況隨後已移交給教育局進行調查。

《香港01》就何時收到投訴、何時調查等向教育局作查詢,惟該局回覆拒透露詳情,僅稱學校已通報事件,而警方正調查事件,不宜作評論。學校及辦學團體未有回應查詢。

天水圍一間有宗教背景中學的一名男教師被指在交流團時性騷擾女學生。(資料圖片)

警方周二晚接報指有就讀天水圍區中學的女學生,早前在內地長春參與交流團期間,懷疑被一名本地男子非禮,案件列作「非禮」,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而重案組周二晚拘捕該名43歲本地男子。據了解,被捕者為該校男教師。

相隔事件發生於今年4月,至今已約7個月,近日經傳媒廣泛報道、警方接報後,才有所進展。據了解,長春交流團遊覽結速後,有些學生曾投訴涉案男教師行為不當,投訴情況隨後移交教育局進行調查。有家長及學生指校方從未公布調查結果,也未交代事件始末。

教育局:警方正調查事件 不宜作出任何評論

《香港01》就教育局何時接獲相關舉報及校方通報,以及是否有介入、何時展開調查等情況向教育局查詢。教育局拒覆詳情,僅重覆兩日前回應,指有關學校已就事件通報教育局,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處理等。教育局補充稱,因警方正調查事件,故局方不宜作出任何評論。

鄧飛:如有刑事成分應報警處理

教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鄧飛表示,一般教育局接獲相關投訴,均會先交由校本管理方式處理投訴,由學校進行調查並向教育局遞交調查報告;假如事件涉及刑事成分,就應報警處理。

他表示,為保護當事人的私隱及利益,相關調查結果只會向投訴人交代,不會向全校學生及家長交代。他指出,學生感到被冒犯並涉刑事成分,最穩妥做法是及早報警,若因學生太年幼,可向父母或駐校社工講述事件,在其衡量及陪同下報警。

立法會議員鄧飛表示,假如事件涉及刑事成分,就應報警處理。(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翻查教育局《學校處理投訴指引》,列明《教育條例》已授予學校法團校董會管理學校的權力和職能,因此學校應聯同其辦學團體,制訂校本機制及程序,處理學校事務,包括處理與學校有關的投訴。

指引亦提到,如果投訴事件涉及特殊情況,例如違反《教育條例》、《教育規例》或《資助則例》,或危害學生安全等,教育局可以直接介入調查。就有否直接介入調查的提問,教育局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