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舉報濫用擬頒好市民獎 羅淑佩稱須實名及成功「收樓」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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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銳意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早前稱擬參考好市民獎,提供誘因予市民舉報打擊濫用公屋。她今日(30日)在電台節目解釋,提供誘因予市民舉報打擊濫用公屋指要小心處理,有意見認為舉報制或影響住戶幸福感,當局要小心平衡。

羅淑佩又說,舉報人士並非會獲得「好大獎賞」,同時會要求實名舉報,當局正研究提供指引,讓舉報者可按指引提供相關資料,當提供的資料令當局成功收回公屋,才算舉報成功,避免虛報。

對於派員監察Carousell及Airbnb等網上平台並就出租公屋展開追查,羅淑佩形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知悉有公屋戶因而即時收歛用隱晦方式繼續放租,但房署仍有其他方式如放蛇繼續追查。

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並推出優化「富戶政策」及「加戶政策」一系列措施,本月開始要求未住滿10年住戶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資料圖片)

房署早前透過Carousell及Airbnb等網上平台展開追查,並成功找出濫用公屋戶。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不想透露成功數字,以免透露更多的執法細節,但重申兩個平台都有成功個案,「每次講都有掙扎,因為每次講喺邊度監察,佢哋會即時收歛用更隱晦方法。」她續指,明白會出現「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況,但房署仍有其他方式如放蛇繼續追查。

另外,羅淑佩亦指,舉報是打擊濫用公屋的有效途徑,當局擬參考警方設好市民獎,提供誘因予市民作舉報。她續指,有聲音指不應鼓勵舉報文化,「我哋好努力叫人增加幸福感,你就叫人舉報」,惟公屋亦是社會很重要的資源,故推出計劃相關獎項不會有很大賞勵。她表示,舉報者必須為具名及提供足夠的資料,以助成功收回公屋,「你藏在暗處去篤,我哋都唔鼓勵」,而推出相關計劃,局方會設有指引協助市民明白要提供什麼資料。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另外,房委會上月開始要求未住滿10年住戶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首階段涉8.8萬戶公屋戶,今日(30日)為首批交表的截止日期。羅淑佩表示,至周一(27日)已收回近7.5萬份申請,回收率達85%,料今日截止期會收回更多的表格。

她表示,如果兩個月的時間內無法交回申報,便很有理由相信該單位無人居住,而如拒絕申報,署方亦可即時其取消公屋合約。她又指,如果相關公屋戶能提交事實客觀證據,如此期間入住醫院或公幹,署方亦會人性化著情處理,會先透過電話、上門等方式先聯絡相關住戶了解情況。

至於何時及如何處理,羅淑佩則指,不會告訴大眾如不交申報表,署方會有何行動,既然今日仍可交表,公屋戶應把握時間,「不要比大家希望,唔緊要㗎,你今日唔交,我哋會慢慢㗎。」她表示,今年度房署要收回2000間公屋,貼近上年度全年度的水平,以此比例推算,今年收回的公屋有可能貼近3000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