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出版社前僱員 承認偽造發票騙38萬元 判囚20個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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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信會出版社前僱員涉嫌就再版書及搬遷工程偽造發票,詐騙出版社向多間承辦商支付共約38萬元,被廉政公署控欺詐等8罪。他早前承認控罪,案件今(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斥被告利用出版社的信任,製作虛假發票牟取利益,考慮被告認罪,有良好的人格,並已作出賠償等,酌情減刑至入獄20個月。

被告孔祥威(49歲,時任浸信會出版社(國際)有限公司出版及銷售部職員),被控4項欺詐罪、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2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

向出版社訛稱已完成書籍排版及校對工作

控罪指,孔於2020年2 月4日至2021年6月8日期間,向浸信會出版社訛稱Yan Design Company、Cheong Production、YF Production及郭偉雄已完成書籍設計、編輯、排版及校對工作,誘使浸信會出版社向它們付款。

利用兩套假發票誤導出版社

孔另涉利用兩套虛假的發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郭偉雄曾為出版社進行兩項搬遷工程,並可獲服務費共11,000元;以及串謀與華輝製版輸出公司的李家強,使用兩套假發票及支付款項申請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華輝製版已完成另外3本書籍的印刷及排版工作,並可獲服務費共27,000元。

出版社支付服務費34萬元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間獲浸信會出版社聘用,負責書籍出版及再版工作,以及向承辦商發出影印及設計訂單。

案發期間,浸信會出版社記錄顯示四間承辦商就再版78本書籍向浸信會出版社發出61張發票。被告向浸信會出版社訛稱該四間承辦商已完成相關的書籍設計、編輯、排版及校對工作,浸信會出版社遂向它們支付服務費共約34萬元。

被告案發時亦負責監督搬遷工程

案情又指,被告串謀另一間承辦商使用兩套虛假的發票及支付款項申請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該承辦商已完成另外三本書籍的印刷及排版工作,可獲服務費共27,000元。被告案發時亦負責監督浸信會出版社的搬遷工程。他利用兩套虛假的發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上述其中一間承辦商曾為出版社進行兩項搬遷工程,可獲服務費共11,000元。

4承辦商負責人為被告的親友

廉署其後接獲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該五間承辦商並沒有為浸信會出版社提供再版書籍的工作或進行搬遷工程,其中四間承辦商的負責人其實是被告一名親戚及三名朋友。

案件編號:DCCC 28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