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酒店房圖姦女子 被質疑應約動機 事主:出於禮貌答應長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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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商人涉在酒店房企圖強姦機場新相識女子案,今(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在接受辯方盤問時稱,當日與被告食飯並非出於情願,但她視被告為「長輩」,故禮貌上答應了他;辯方則質疑兩人事前僅見過一次面,雙方的生活理應沒有交雜,她應不用擔心不應約會令被告不高興,質疑她與被告午膳,目的是想被告為她拓展業務。審訊午續。

被告韋德恩(54歲,商人),被控於2022年8月18日在旺角希爾頓花園酒店一房間內企圖強姦及非禮女子X。

被告韋德恩否認企圖強姦及非禮罪,在高等法院受審。

辯方指X提出要請被告食飯

女事主X繼續以流利普通話作供。辯方盤問時指,被告與X當日在機場的核酸等候區相遇後,被告為答謝X曾幫過他,故執意要為X支付的士車費,X因而提出要請被告食飯。X否認,指被告支付車費是稱他「應該的」,她更沒有提過要請被告食飯。

否認主動要求交換微信

辯方續指,兩人在的士的途中,X已知道被告在中國內地有廣闊人脈,可以幫她拓展人脈,故主動提出交換微信。X否認,指被告當時稱有錢人都不會到香港,交換微信是想在疫情期間遇困難可互相幫助。辯方追問,X在車上提及拓展業務,目的是想被告可在這方面幫她,又質疑若不交換微信,被告未能幫到她。X稱她只是想請教一下被告,不清楚能否真的能幫她。

出席是出於禮貌

事主X又稱,她在案發當天其實「不是好情願」赴約,因為被告年齡比她大,屬「長輩」,她只是禮貌上答應了被告。辯方質疑,兩人僅見過一次面,之後若不是有人提出,雙方的生活不會再有交雜,X理應不用擔心不應約會令被告不高興或尷尬。X稱因被告為她付了的士錢,她認為可以透過請他食飯作回禮,形容這是「出於禮貌」。

辯方指X之所以應約,與她稱情不情願無關,直指X想與被告面談有關幫她拓展業務的事。X回答:「沒想過。」

案件編號:HCCC2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