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酒店房內圖姦女子 辯方指事主投懷送吻 遭被告拒絕而誣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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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商人涉在酒店房企圖強姦機場新相識女子案,今(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指出,事主X因被告答應在業務上提供幫助等,故對被告產生男女之間的好感,在酒店房間內主動靠向被告的胸懷並接吻。惟被告後來發現X正值經期而發怒,要求X即時離開。X因生氣,又認為被告不會再在業務上幫她,故決定誣告被告。X一概否認,強調對被告沒有「一點好感」,又稱不會對沒感覺的人接吻。

被告韋德恩(54歲,商人),被控於2022年8月18日在旺角希爾頓花園酒店一房間內企圖強姦及非禮X。

機場相遇後一直保持聯絡

辯方今向X指出辯方的案情,指兩人在機場相遇當天,被告為了感謝X的幫助,提出送X到其下塌於上環的酒店,X便主動提出請被告食飯答謝。此後,兩人一直有保持聯絡,彼此有共識要相約面談,又談及被告能在業務上可如何幫她,故X是自願赴約。X僅同意有與被告保持聯絡,重申是被告提出要見面,她只是勉強赴約。

X強調對被告無好感

辯方續指,兩人用餐時,X知悉被告可以幫拓展業務後感十分開心,繼而對被告產生了好感。用餐完畢後,X主動提出想到被告的房間充電。惟上到房間後,被告發現沒有與X手機兼容的充電線,遂致電向酒店職員索取。兩人在等候期間繼續閒聊,X提及她找房子方面出現了一些困難,擔心會沒地方住。被告稱可提供地方予X暫住,X因而對被告有更多的好感。X否認說法,強調對被告「沒有一點」好感。

辯方指X投懷送吻在先

辯方再指,X隨即坐到床上,主動靠向被告的胸懷,並和他親吻和撫摸身體。兩人之後在床上纏綿,被告伸手觸摸X的陰道時發現有血液,才發現她正值經期。被告因而十分生氣,立即叫X穿上衣服離開。

X稱不會與沒感情的人接吻

X離開房間後在酒店大堂再見到被告,被告提出可以送她離開。X聞言問他:「就這樣了?」被告則冷漠回應:「你要怎樣?」X因而感到十分生氣,認為被告不會再在業務上幫她,故決定誣衊被告強姦。

X否認,並指此說法十分噁心,強調被告是長輩,她不會與沒有感情的人接吻。

案件編號:HCCC2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