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崇智辭職 稱修訂大學條例後是時候物色新校長【附公告全文】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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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昨日(8日)向校董會請辭,表明因修訂後大學條例中大落實新的管治架構,認為「此時是讓大學物色一位新校長的合適時機」,因而辭職,並將於明年一月卸任。中大今日(9日)下午發新聞公告講述事件,全文如下。

中大校長段崇智。(資料圖片)

▼中大新聞公告全文▼

香港中文大學公告 ⸺ 校長段崇智教授請辭

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昨天(2024年 1月8日)收到段崇智教授的請辭決定,他將於2025年1月卸任香港中文大學校長職務。

中文大學十分感謝段崇智校長過去六年來盡心服務及領導大學,與大學同事共同努力之下,創立了全港首個「在學•在職計劃」、監督中文大學(深圳)醫學院及音樂學院的成立、帶領中大在世界大學排名中創新高及獲得卓越的研究表現、在內地及國際合作上取得重大進展、以及領導大學的創新創業及可持續發展。

段校長表示很榮幸自2018年1月1日開始服務中大,與大學同仁一起為大學發展作出貢獻,並在國家及香港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攜手推動香港成為國際教育及創新中心。就請辭的決定,段校長表示:「按照修訂後的大學條例,中大落實新的管治架構,我認為此時是讓大學物色一位新校長的合適時機」。段校長感謝大學成員多年來的支持:「香港是我出生及成長的地方,能夠回到我的家,並獲委以重任服務這所偉大學府及整個大學群體,履行中大的創校使命,是我畢生的光榮。我衷心感謝中大社群在過去六年來給予我的支持。在未來12個月,我將不遺餘力確保大學的管理及運作得以暢順延續及過渡。」

中大校董會將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6.1,設立委員會,就招聘新校長事宜向校董會提供意見。該委員會由大學校董會主席、3名大學校董會成員及3名大學教務會成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