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3年接逾500宗醫療儀器投訴 港府稱一向計劃立法規管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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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日(15日)公布,3年接獲逾500宗有關醫療儀器投訴,指本港目前沒有特定法例規管醫療儀器的製造、進口、分銷、供應及使用,期望政府設立更嚴謹制度。醫衞局和衞生署回應稱,香港現時雖未制訂專門法例,但一些產品已受現行法例規管,又稱衞生署一直透過恆常機制密切監測。至於消委會提及3宗投訴個案,衞生署亦已主動了解及跟進,其中兩宗不涉安全、品質和性能問題。

消委會今日提及3宗投訴,分別涉及消費者錯買舊型號血糖試紙,反被藥房遊說買過期血糖機;2.8萬元的助聽器耳模鬆脫,但保障範圍不足;以及呼吸機零件有致癌風險,但代理商回收一直無進展。

跟進消委會3個案 衞生署:兩宗不涉安全、品質和性能

衞生署指出,除其中一宗個案涉及經平行進口購入(俗稱「水貨」)的呼吸機零件回收安排,另外兩宗均屬消費者就醫療儀器銷售及售後保養條款的投訴,並不涉及相關醫療儀器的安全、品質和性能。

衞生署又稱,自2019年至今,署方共接獲5宗「儀器管理制度」下表列醫療儀器的投訴個案,全部均與產品品質有關。經調查後,沒有證據顯示有關產品有品質問題。

稱部份產品受現行法例規管 當局有恆常機制監測

當局指出,香港現時雖未制訂專門法例規管醫療儀器,但視乎有關產品的特性和特點,一些產品已受現行法例的規管。衞生署也一直透過恆常機制,密切監測本地及其他地區相關監管機構,以及世界衞生組織發出的安全警示,並按照實際情況採取合適行動。

按照藥械監管中心成立進度 考慮立法時間表

政府一向計劃就規管醫療儀器進行立法工作,惟進程受新冠疫情影響。政府今年將成立籌備辦公室,就重整及加強藥械及技術監管和審批制度作研究,為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提出建議和步驟,規管醫療儀器將會納入中心的工作範圍。政府會按照中心的成立進度,一併考慮規管醫療儀器的立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