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棄大垃圾又不一定要貼$11標籤 視乎垃圾車是否壓縮型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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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押後至今年8月1日推行,屆時垃圾將按袋或標籤收費。不過物業管理界指出,若住戶為大型垃圾貼上11元的指定$11標籤,但同時物管公司安排夾斗車處理,政府規定屬於按重收「入閘費」,即會造成雙重付費。因此問題在於,住戶是否需要為大型垃圾貼上標籤呢?

環保署回覆指,大型垃圾的收費視乎垃圾產生者使用何種垃圾收集服務而定。如由食環署或由私營廢物收集商以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應貼上指定標籤;如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則須按其重量繳付堆填區「入閘費」,棄置者毋須在棄置前貼上指定標籤。

香港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表示,大廈管理處或製作住戶棄置大型垃圾價目表,或是直接由管理費入手,各住戶一同攤分費用,視乎不同物管公司如何決定。

物管經理︰大型垃圾貼指定標籤變相雙重付費

政府上周五(19日)為物業管理界舉行講解會,參與者期間踴躍發問,包括清潔工「執手尾」、處理違規住戶等問題。惟時間有限,署方代表未能悉數解答,其中11元指定標籤如何執行,便是業界的關注點之一。

物管經理陳先生於會後向記者提出,指其負責的屋苑以垃圾斗收集大型垃圾,該批垃圾一直以來交由夾斗車處理。然而環保署規定,私營收集商的夾斗車,所收集的大型垃圾,並非按標籤/標籤收費,而是按重量收入閘費。

換言之,若該屋苑的住戶,為大型垃圾貼上11元的指定標籤,但同時物管公司安排夾斗車處理,則造成雙重付費。因此陳先生感到困惑,究竟住戶丟棄大型垃圾時,是否需要貼上指定標籤呢?

大型垃圾收費方式。(香港01製圖)

政府網頁︰私營廢物收集商以非壓縮型垃圾車處理 屬按重收費

翻查資料,房屋署網頁提到,未能放進指定垃圾袋的大型垃圾,例如餐桌、書櫃或床褥等傢俬,住戶必須每件貼上指定標籤,方可在大型垃圾收集點棄置。

但環保署網頁列明,由私營廢物收集商,以非壓縮型垃圾車(即包括夾斗車)收集,便毋須貼上指定標籤,按重量繳付「入閘費」,視乎轉運站或堆填區,每公噸收365元或395元。

只有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安排的垃圾車,或是食環署垃圾站所收集的大型垃圾,包括市民自行或由員工棄置,才需要貼上指定標籤。

香港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甄瑞嫻提醒相關住戶︰記得11蚊標籤唔係你哋用

香港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表示,由於大型垃圾混雜金屬及玻璃,若安排壓縮型垃圾車運送,會損害壓縮設備,因此物管及清潔公司,只會安排夾斗車運送大型垃圾。

然而若按政府的指引,若大型垃圾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夾斗車處理,屬於按重收「入閘費」。她便稱,由物管公司管理的大廈,包括公營房屋,因垃圾收集服務外判予私營收集商,因此相關住戶毋須為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否則會造成雙重付費。「記得11蚊標籤唔係你哋(私營廢物收集商)用。」

按重量繳付「入閘費」收費表。(環保署網頁截圖)

不解政府未向市民交代清楚大型垃圾收費

矛盾的是,政府網頁卻提到住戶要為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例如餐桌、書櫃或床褥等。甄瑞嫻解釋,清潔界人手短缺,即使衣櫃等傢俬,確實適合放進壓縮型垃圾車,但物管沒可能聘請清潔工專門為大型垃圾分門別類,只會直接將全部大型垃圾一車運走。「所以係冇用嘅,你貼個標籤落去,管理公司會搵我哋車垃圾,到時又要攤分入閘費。」

她表示,業界曾多次與環保署討論上述問題,因此不解政府為何至今,仍未向市民講解大型垃圾的處理方式。雖然不同於政府對外宣稱的貼標籤,但她強調上述做法符合規例,「我哋都係依法,只係就返我哋方式運作。」

▼ 現時香港街道垃圾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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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三無大廈、村屋戶要為大型垃圾貼指定標籤

甄瑞嫻補充說,三無大廈的住戶只能將大型垃圾,棄置在食環署的收集站,而村屋附近的垃圾站,亦由食環署所管理,毋須收「入閘費」,因此該批住戶的大型垃圾,需要貼上指定標籤。

至於物管公司管理的大廈住戶,若自行將大型垃圾棄置在食環署的垃圾站,即不會出現雙重付費的問題,亦需要貼上標籤。她總結一句︰「最重要睇你用乜嘢方式去棄置大型垃圾。」

住戶管理費或一同攤分入閘費

若甄瑞嫻的所言屬實,究竟大型垃圾的「入閘費」又如何攤分?她表示,大廈管理處或製作大型垃圾價目表,或是直接由管理費入手,各住戶一同攤分費用,視乎不同物管公司如何決定。

環保署:收費視乎垃圾產生者使用何種垃圾收集服務而定

環保署回覆指,大型垃圾的收費視乎垃圾產生者使用何種垃圾收集服務而定。如大型垃圾不能以指定袋包妥,而該等大型垃圾是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包括其承辦商)收集,或由私營廢物收集商以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市民應在棄置前貼上指定標籤,指定標籤每個售價為$11。

如該等大型垃圾是透過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則須按其重量繳付「入閘費」,市民毋須在棄置前貼上指定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