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謝展寰指非法棄置罰款 夠買5年袋:守法先係最慳錢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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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延後垃圾徵費實施日期至8月1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2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無意在宣傳期間強調罰則,「慳錢唔用指定袋係唔聰明,唔用膠袋捉到罰1,500夠你買兩年;四圍扔垃圾罰3,000夠買5年,守法先係最慳錢,我係咁講,唔係想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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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今接受電台節目訪問,繼續就垃圾徵費作解說,提及罰則時指政府宣傳時不會強調罰則,並指罰則不是為了嚇人。

想慳錢呢做個法唔聰明,唔用膠袋被捉到罰1500,夠買兩年;四圍扔垃圾3000夠買5年,唔聰明,應該守法,呢個先係最慳錢, 我係咁講,唔係想嚇人,係想營造一個好嘅綠色文化應有正面鼓勵方式。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

他重申,垃圾徵費不是想收市民錢,而是因為香港與外國在垃圾處理上有差距,香港須追上外國水平,相關指定膠袋錢會以「專款專用」方式,用在推行減費回收上,以建造綠色減費的回收文化。

至於坊間一些實測指指定垃圾袋質量差,謝展寰特別指出網上有短片稱指定袋容易爛,「拉下又爛、拉下又穿咁,搵啲好重嘅嘢、搵嘢拮下佢都會穿會爛」,但強調當實物推出後,是正正常常的垃圾袋,「啲人見到就冇乜問題、會放心,唔會睇咗個套片覺得咁易爛架咩?」

▼垃圾徵費指定袋防偽資料及核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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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有6個月適應期 期間不檢控

他強調,「睇同聽」差別很大,有時單憑「聽」會有許多誤解及不理解,會造成錯誤信息。他也重申推後行的6個月適應期內,不會進行檢控,但亂拋垃圾任何時間及地方都不容許,並非代表適應期內可以讓市民可亂拋垃圾。

謝展寰續稱,家居垃圾有三分一是廚餘,當局已在部份大型商場及酒店推廣廚餘再生盒;亦正擴展回收桶,協助小型食肆回收廚餘。

他指計劃今年內將「智慧廚餘回收桶」擴展至所有公共屋邨,有過千戶的私人屋苑可申請,較小型的屋苑可合租「智慧廚餘回收桶」。他又說,會在大型垃圾站放置廚餘回收設施,配套設施會隨市民習慣改變而不斷增加。

垃圾徵費9款指定袋收費。(環保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