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王宗堯求情稱仍會真誠助人 望香港走得更好更遠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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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在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及破壞立法會大樓時,曾身處現場,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他與另7名被告,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求情。王的律師向法庭呈上包括由英華書院前校長、太平紳士許智銘、音樂人陳詩慧等人撰寫的17封求情信,內容提及王雖然家境不俗,但為人敦厚,亦富同情心。王自撰的求情信亦稱:「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又寄語香港:「會走得更好,會走得更遠」。

法庭今處理求情的8名被告包括:何俊諺(30歲,運輸工人)、潘浩超(34歲)、王宗堯(40歲,藝人)、劉穎匡(30歲)、吳志勇(26歲)、范俊文(31歲)、林錦均(25歲)及鄒家成(26歲)。其中潘浩超、劉穎匡、鄒家成及范俊文,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王宗堯和吳志勇則承認了逗留會議廳範圍罪,經審訊後與何俊諺、林錦均一同被裁定暴動罪成。

辯方指王未有參與破壞行為

王宗堯今身穿軍綠色風衣出庭應訊,精神尚可,開庭時不時望向旁聽席。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他求情時指,王是演藝界藝人,背景良好並剛結婚。王在現場出現,雖有鼓勵成份,但他未參與極端暴力,僅逗留數分鐘,沒有破壞行為。

疫情時曾自掏腰包買物資助人

辯方其後呈上17封求情信,分別由王的新婚妻子、太平紳士許智銘、音樂人陳詩慧、英華書院前校長等撰寫。他們分別指王自小家境不俗,但為人敦厚、富有同情心、熱愛和平,疫情時曾自掏腰包購買防疫物資予香港市民及非洲人民。

藝人王宗堯求情時透露剛與妻子結婚,亦感激困難時遇上她。

演藝事業要停頓下來

王自撰的求情信則提及,他過去一直將表演視為終生事業,但他的人生卻於40歲時停頓了下來,要離開其由12歲開始接觸的工作。王另感激能在其最困難的時候遇上妻子,並得到家人的包容、陪伴和理解。同時,王亦擔心他日後未能好好照顧年紀漸大的父母,自覺「愧對了他們栽培同愛育之恩」。

仍然會懷著真誠的心去幫助人

王最後在信中稱:「我相信,無論這次的刑期有多重,在負上這次社會責任之後,我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寄語香港「會走得更好,會走得更遠」。

控方指2019年7月1日立法會被破壞後,其維修費高達3600萬。(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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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何非始作俑者

辯方為何俊諺補充求情指,雖然相關報告不建議判處何醫院令,但望法庭考慮到他確實有精神病,但案中的參與程度較低,非始作俑者,酌情予以輕判;范俊文一方則指,他在還押前後均有持續進修,是一名上進、正面的人。此外,范亦十分有愛心及關心身邊的人,過去9年均有捐款給紅十字會。

鄒家成等3被告求情押後

劉穎匡、鄒家成、潘浩超亦原定於今日處理求情,惟法庭欲進一步了解他們的背景情況,故將3人的求情再押後至3月6日進行,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他已求情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3月16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606-610、1069/2020 及DCCC 2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