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楊清奇稱有作家指明不敢為蘋果撰文 黎建議找海外作家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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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5日)踏入第38天,《蘋果日報》時任主筆楊清奇續作供,他稱黎有時會叫他找資料或文章,他亦推薦一些他認為立場較中立的人為蘋果撰文,惟黎不滿意,要他找些有份量,並能爆中國內幕消息的人,而非只寫內情的人。但楊稱當時有些人認為幫《蘋果》撰文的風險高,他更曾在與他人的訊息中寫過:「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肥佬一直要我搵多啲北京人寫,人地真係唔敢。稿酬又唔吸引。」楊稱故黎便建議他找海外顧忌較少的人撰文。楊又說:「黎先生嘅文章係無人夠膽改佢。」故黎的文章都真實反映黎的看法。

楊清奇稱黎智英的稿無人夠膽改,故都反映其真實立場。(資料圖片)

指黎未付每月1萬Twitter供稿費

控方展示楊清奇和黎智英的WhatsApp紀錄,黎於2020年5月25日表示將每月支付楊一萬港元,作為「供Twitter 報酬」。楊庭上解釋指,此屬他為黎Twitter 供稿的報酬,惟「後來(黎)就一分錢都無畀過。」

供稿亦承擔輿論之責

控方之後提及,楊當時回覆黎稱:「卑職自當盡力,共擔輿論之責」,問Twitter和輿論之間的關係。楊重申,黎欲透過Twitter 加強自身和《蘋果》影響力,以影響公眾的輿論。至於「共擔輿論之責」,是因為楊認為向黎供稿「一齊承擔輿論之責」。

黎經常要求找寫稿需用的相關資料

另據同月29日的訊息紀錄,黎稱他正在寫稿,要求楊為其尋找有關習近平的資料。楊解釋指,黎經常因為自己的文章,要求楊為他尋找資料,如《國安法》、中共權鬥及南韓光州運動等。楊又透露,黎曾為外國媒體撰寫有關《國安法》的文章。

楊清奇曾向時任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圖)發信息指,有人講明唔敢為蘋果撰文。(資料圖片/張家豪攝)

就六四事件曾向黎供兩稿

其後於6月4日當天,黎向楊提及想要一些與六四事件有關的新聞,放在其Twitter帳號上。楊回應找了「抗命軍長遺憾未留文字」及「天安門死難者家屬拜祭」,該兩文之後亦上傳至黎的Twitter。

曾提議找高瑜及長平但黎未感滿意

及至6月12日,楊發訊息予黎,稱:「已找北京高瑜、南方都市報前主筆長平,為英文版撰寫即時評論」。楊解釋指,黎一直吩咐他找人寫有關中國內情的文章。他事後亦有按要求找了一批人,惟黎並不滿意,強調要:「盡量多找有份量有內幕消息的人寫,不只是感想而是有寫(內)情的」。控方之後問及高瑜和長平的身份,楊指兩人均是資深的傳媒人,他們的文章多評論中國新聞,立場比較中立。

楊清奇筆名「李平」,是《蘋果日報》前主筆,負責論壇版。(資料圖片 / 歐嘉樂攝)

關焯照及劉細良有為英文版翻譯及供稿

控方另引述楊清奇和羅偉光的WhatsApp紀錄,當時羅負責《蘋果》英文版的工作。羅於5月尾向楊查詢作者關焯照和劉細良的英文簡介有否問題,楊回應沒有。楊庭上指,該兩人均是論壇版的作者,當時《蘋果》英文版欲翻譯及刊登他們的文章。

楊建議找林和立及夫子講六四

其後於6月4日,羅提及蓬佩奧與六四相關人士會面一事,要求楊找人就事件撰寫評論及分析,楊回覆會找林和立或夫子撰寫。控方提問林和立是誰,楊聞言稱:「我覺得兩個作者身份同控罪檢控案件無關,唔需要披露佢地身份。」控方隨即澄清只是想知悉兩人文章立場,楊指兩人均是專欄作家,較為資深得中國問題專家,立場比較中立。

楊在訊息透露有人講明唔敢幫蘋果寫

控方另提及,楊於2020年7月6日曾發訊息予羅稱:「唉,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肥佬一直要我搵多啲北京人寫,人地真係唔敢。稿酬又唔吸引。」楊庭上解釋指,當時有作者認為替《蘋果》寫稿的風險特別高,故黎後來指示他找顧忌較小的海外作者。

楊清奇指當時《蘋果》的社長張劍虹(圖)也擔心若向被通緝人士發稿費,會被視作支持。(資料圖片)

被通緝海外人士沒有來稿

控方另引述張劍虹於8月3日的訊息,稱:「清奇,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內容當然也按原定方針去把關。」楊解釋指,張當時擔心:「畀稿費會變左支持呢啲被通緝既人士。」最後亦沒有被通緝人士來稿,故問題沒有發生。

黎的文章無人夠膽改

控方之後提問,張稱「按原定方針去把關」的意思為何。楊指,《蘋果》未有明確文字指引,但他留意到在《國安法》出台後,黎在其專欄多次提及《國安法》,其中有些標題如「時間就是武器」及「大時代快將來臨」等,從編輯角度而言起得十分好。楊說:「黎先生嘅文章係無人夠膽改佢。」當中的內容真實地反映其立場,提及西方國家的制裁對中國經濟影響十分深遠。楊認為在文章中提出的觀點,便是楊「寫稿揀稿」的指引。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