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婦人圖以$400月餅券行賄運輸署考牌官 以扭轉泊位失誤肥佬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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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今(12日)公布,落案起訴一名53歲女子,控告她涉嫌在私家車駕駛考試的泊位試中犯大錯後,圖以一張價值約400元的月餅券行賄運輸署考牌官,以換取考試及格。被告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四(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蘇煒然攝/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12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被告人為李正春(53歲),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四(3月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案情指,被告在2023年9月14日,即臨近中秋節前,到香港駕駛學院(沙田)內的駕駛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駕駛考試,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獲隨機指派主考。被告在考泊位試時犯下嚴重錯誤後,涉嫌向該考牌主任提供一張價值逾400元的月餅券,以換取駕駛考試合格。

考牌主任在紀錄附貪污備註

由於被告考試時犯下嚴重錯誤,考牌主任評予她考試不合格,並在考試紀錄中附上貪污備註,並向運輸署匯報事件。廉署同日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到駕駛考試中心拘捕被告。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