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樓上吧」非法提供水煙收$488壺 控煙辦放蛇票控5顧客侍應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衞生署控煙酒辦今晚(5月1日)打擊在禁煙區非法吸用水煙,派員喬裝顧客到中環些利街2至4號一「樓上吧」,發現有兩枱客人吸食水煙,一名女侍應則替客人加炭及「試煙」。控煙辦人員見時機成熟,向4名非法吸食水煙的客人及一名女侍應,發出共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稍後亦會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將檢控負責人「容許他人在室內吸食水煙」;以及檢控侍應「協助教唆他人在室內吸食水煙」。

現場消息指,涉案酒吧已營運約一年多,每月租金約12萬元,面積約110平方米;場內每壺水煙售價488元,續添需另加258元。

控煙辦在中環些利街2至4號一大廈一間「樓上吧」,打擊非法吸食水煙。(控煙辦提供)
控煙辦在中環些利街2至4號一大廈「樓上吧」,打擊非法吸食水煙,即場票控5人,將檢控負責人及女侍應。(控煙辦提供)

《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作出吸煙行為。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即屬違法,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吸煙產品(包括水煙),不論是在酒吧或其他處所,須遵守《條例》對推廣和銷售吸煙產品的限制。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條例》亦授權法定禁煙區的管理人可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有關的吸煙行為;如違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協助。

此外,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

控煙辦在中環些利街2至4號一大廈「樓上吧」,打擊非法吸食水煙,即場票控5人,將檢控負責人及女侍應。(控煙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