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超市盜竊|潛逃指無諗過上庭 警譴責:令人髮指必終身追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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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藝人阮民安(Tommy)涉於上月18日,在九龍城一間超級市場盜取11件共值約140港元的食物及飲品,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於昨日(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惟阮民安不但沒有到庭應訊,昨晚更在社交平台發帖,指自己「唔係唔記得上庭,係我從來無諗過要上庭」;又自稱已離開香港,「大家嚟緊會喺世界各地見到我」。

今日(10日)警方就傳媒查詢作出回應,指阮民安在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表示棄保潛逃 、缺席其所涉及盜竊案的聆訊事宜等行為,實屬公然挑戰法紀,並予以強烈譴責。警方續稱,阮民安不但沒有誠實面對自身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更混淆是非,肆意抹黑詆毀警方,試圖煽動市民憎恨和對抗特區政府,行徑令人髮指。

阮民安被控於6月18日在九龍城一間超級市場盜竊,案件7月9日提堂,惟阮民安沒有出庭。他其後發帖自稱已離開香港。(阮民安fb)

警方嚴厲譴責阮民安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並警告任何罪犯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便可以逃避刑責,警方必定追究到底。逃犯除非自首,否則將會被終身追捕,後悔莫及,又呼籲市民大眾要認清罪犯的真面目,慎思明辨,避免遭人誤導。

前藝人阮民安(Tommy)。(資料圖片)

被告阮民安(45歲,無業)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2025年6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竊兩支茶、3支可樂、一支水、兩包糖果、一桶薯片、一盒餅乾、一包花生,總值港幣144.5元,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