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鐵板餐意外|醫生估計傷者大面積燒傷 二或三級燒傷致危殆

撰文:陳傲淇 梁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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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昨日(30日)有茶餐廳發生火警,侍應為食客送上鐵板餐「火焰豬手」,澆上玫瑰露酒後點火,繼而在添酒時,意外搶火,造成兩名女食客燒傷,其中一人一度危殆,經治理後情況有好轉。丈夫昨受訪時表示妻子嚴重燒傷,「甩晒皮,好大鑊」。

皮膚科專科醫生胡惠福估計,傷者或受到大面積範圍的皮膚燒傷,有機會達二級或三級燒傷。明火溫度比一般熱湯溫度更高,而吸入的氣體亦有可能灼傷喉嚨或呼吸管道,患者因此危殆,需留醫深切治療部。若患者毀容,需日後進行植皮手術治療。

皮膚科專科醫生胡惠福估計傷者或大面積範圍燒傷,達二級至三級燒傷。(資料圖片)

傷者有機會二級或三級燒傷 若毀容日後需要植皮

皮膚科專科醫生胡惠福指,要判斷傷者燒傷情況,除了視乎深度之外,亦要視乎傷口表面的面積。他估計,傷者或受到大面積範圍燒傷,或達二級及三級燒傷。他又指,若傷及重要器官,例如臉部、眼部、嘴巴等;又或是吸入氣體,燒傷及灼傷呼吸管道、喉嚨,會導致呼吸困難,傷者情況會嚴重危殆。而且意外涉及明火燒傷,火的溫度一定比燙傷溫度高,「可以燒得很深,燒得很嚴重」, 患者有機會毀容,日後可能需要植皮。

一般燒傷可分為三級。一級為皮膚表面受傷,發紅但起水泡,曬傷最常見 ;二級燒傷,傷及第二層皮膚,傷口起水泡、流膿、發紅,患者感痛楚,有時會有表皮脫落的情況 ;三級則傷及皮膚底層組織,深層皮膚出現發白、焦黑等情況,神經線或受到破壞,有機會傷勢嚴重,但患者感覺不到痛楚。

傷者送院時須敷面膜。(梁偉權攝)

醫生建議盡快脫掉起火衣物 用凍水沖洗傷口

胡醫生建議市民若遇上同樣情況,進行急救時,如果衣物仍在著煙,應盡快脫掉,盡量不要讓衣物黏著皮膚,如若遇上熱湯燙傷,沾濕衣物亦應脫掉。其後,應使用凍水「快快脆脆」沖洗傷口,約5至10分鐘,達降溫效果。旁人亦應用清潔濕布,覆蓋燒傷位置,並儘快求醫。惟切記不要進行冰敷,冰敷或會灼傷皮膚。

他又補充,傷勢達至二級燒傷,需要使用抗菌紗布敷料,勤力傷口護理。醫生會處方外用藥膏,舒緩痛楚,或消炎、防止感染藥膏,患者亦有機會需要食口服抗生素。二級燒傷亦有分淺層及深層傷害,若達到深層燒傷或三級燒傷,有機會需要做植皮手術,幫助傷口癒合。

餐廳負責人稱涉事菜式為「火焰豬手」。 (梁偉權攝)
涉事茶餐廳內的玫瑰露酒。(梁偉權攝)

事發於昨日(30日)晚上7時11分,一行8人涉事茶餐廳用膳,侍應為食客送上鐵板餐灒玫瑰露酒點火,但火焰較弱,再倒酒時懷疑搶火,46歲陳姓女子手部、胸口和臉部遭到燒傷,17歲女子則臉頸遭到燒傷,其中17歲傷者送院時要以面膜敷治。其中46歲女子直至今日(31日)仍然情況危殆,17歲傷者則情況穩定。

少女臉部燒傷,送院時須以面膜敷治。(梁偉權攝)
銅鑼灣有食肆侍應為顧客的鐵板餐饌玫瑰露酒時意外搶火,兩名女食客燒傷。(梁偉權攝)
銅鑼灣有食肆侍應為顧客的鐵板餐饌玫瑰露酒時意外搶火,兩名女食客燒傷,據悉當時兩名傷者坐在點用涉事菜式者的對面。(梁偉權攝)

《香港01》記者昨日在醫院接觸到46歲女傷者的丈夫,他憶述當時一班朋友聚餐同枱吃飯,其間鐵板餐上菜,侍應饌入酒精,再點燃火種,其後繼續加入酒精,隨即「搶火爆咗過對面」,傷及其妻子和友人女兒。他指侍應起初饌酒後「熊」一聲起火,他還覺得「好靚」,不料隨後搶火;又指當時兩名傷者全張臉起火,頭髮亦燒着,臉部「甩晒皮,好大鑊」。消息指,當時在場人士見狀,立是用布蓋住兩名傷者,以撲熄火勢。

餐廳負責人賴先生昨表示,當時上菜的為「火焰豬手」,一名「同事仔」為客人落玫瑰露時並點着火焰後,「再幫佢(客人)落咗少少玫瑰露,跟住唔小心搶火,支玫瑰露就爆咗出嚟,導致個火比較大」。他又稱火焰豬火並非新菜式,以往未曾發生同類型意外,至於今次意外起因則有待消防和警方調查。

記者今日再到該餐廳了解該菜式有無下架,店方有無跟進傷者情況,負責人賴先生指不便再回應,已交由公司跟進。

受傷少女由母親(圖)陪同送院。(梁偉權攝)
親友陪同傷者送院。 (梁偉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