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砵蘭街冚淫竇拘60歲男管理人 檢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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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4日)上午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砵蘭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並在內檢獲一些證物,包括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
警方於該單位內,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一名60歲姓曾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1月30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並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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