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消息|警擬部署1500警力 六四維園執法 穿黑衣叫口號或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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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個「六四」,消息指警方將在維園一帶部署約1500警力,會按法庭就去年六四集會非法集結案的裁決執法,如果六四當日有人在維園一帶穿黑衫黑褲、叫口號及點起燭光等,有機會被視為與被禁止的集會有關,警方可能先拍攝再跟進,甚至即場警告或拘捕。

▼▼2020年六四30周年▼▼

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再度以疫情為由,禁止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支聯會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亦被駁回。據了解,警方將在維園一帶部署約1500警力,動員港島總區應變大隊、各區機動部隊,並從警區調派人手,具體警力視乎網上號召情況。

前香港眾志黃之鋒、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被指去年6月4日參與六四集會,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入獄10個月,其餘3人被判囚4個月至半年。消息指法庭已有清晰說法,警方會按法庭裁決嚴正執法,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日前已經駁回支聯會的上訴,如果有人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已屬違法。保安局發聲明指市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屬犯法,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

其他區悼念行為按限聚令處理

消息表示,是否違法要視乎行為舉止,如果六四當日有人在維園一帶穿黑衫黑褲、叫口號及點起燭光等,有機會被視為與被禁止的集會有關,警方屆時會即場警告或拘捕,亦可能在現場拍攝後再跟進處理。

對於其他地方的悼念行為,消息表示相關部門會密切關注,並按限聚令處理。

另外食環署昨(1日)往剛重開三天的六四紀念館「查牌」,指接獲投訴紀念館未領有所需牌照而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因此執行職能,向違例者執法。

▼▼支聯會六四集會上訴被駁回▼▼

▼▼六四紀念館重開第三日 食環署查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