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出沒|馬鞍山、香港仔現野豬 警察曾召漁護署處理

撰文:鄧栢良 黃偉民 陳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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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3日)上午11時許,有市民在馬鞍山富寶花園12座山邊位置,發現有一隻約1米長的野豬,於是報案求助。警員接報到場,將附近範圍圍起,並已召漁護署人員到場處理,暫時未知是否會用麻醉槍捕捉野豬,再將其人道毀滅。記者到場時,發現野豬正在草叢旁邊睡覺,未有任何動靜。至下午約3時,野豬離開山邊位置。
晚上7時許,香港仔華富邨華明樓附近亦有一隻1.5米長的野豬出沒,警方接報到場後,手持盾牌戒備,並通知漁護署到場派員跟進。其間,野豬在花槽內走動,約2小時後,野豬走至瀑布灣公園,警員曾尾隨其後,不過野豬最終返回大自然,失去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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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9日)北角有警員遭野豬咬至小腿見骨,漁護署昨(12日)宣布會定期以麻醉槍捕捉在市區出沒的野豬,並將之人道毀滅;又研究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擴展野生動物禁餵區,禁止人為餵飼野生動物,減少野豬數目及滋擾。

漁護署的措施令動保組織反對,今日「香港野豬關注組」及「毛守救援」均先後在Facebook專頁發文反對署方做法,並表示憤怒。「香港野豬關注組」認為,2年前署方廢除荷槍實彈的狩獵行動,推行和平理性的「人豬共存」政策,現時卻選擇開倒頭車,令人費解及憤怒。關注組提出6大訴求,包括促請署方立即撤回相關政策,並提出增設觀察期予市民改變餵飼野豬的習慣等建議。

「毛守救援」則認為野豬絕少攻擊人類,牠們出現在市區是都市發展令其棲息地日漸縮小,並指如野豬在沒有傷害人類及破壞財產的情況下, 只需出現在市區,便強行捕殺,是美其名保障市民安全, 實際是對動物殘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