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檢$13萬CBD產品 化驗後發現含違禁成分 拘7男女涉販毒

撰文:陳傲淇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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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THC(四氫大麻酚)產品流入本港!警方展開第二輪代號為「速音」的行動,打擊市面標榜只含CBD(大麻二酚)產品,但含有THC產品的罪案。毒品調查科聯同多區探員,一連五日(24至28日)於全港多區商舖拘捕4男3女,他們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或「管有危險藥物」罪,檢取20多款CBD產品。經政府化驗後,發現當中的CBD油、大麻曲奇含有THC成分。

毒品調查科總督察葉秀蘭講述案情(陳浩然攝)

毒品調查科總督察葉秀蘭指,警方留意有不法分子透過社交平台推廣、出售高濃度THC產品,以及聲稱含有CBD成分的日用品和零食,包括茶、巧克力、糖果、電子煙油、護膚產品、糖、曲奇等。

因此,毒品調查科聯同多區探員,於本月24至28日期間,在觀塘一間店鋪以及全港多個懷疑交易地點,包括黃大仙、屯門、佐敦、元朗以及接觸網上賣家,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或「管有危險藥物」罪拘捕4男3女(年齡介乎22至33歲),被捕人士分別報稱任職商舖負責人、售貨員、學生、無業。一名22歲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將會拘捕更多人。

行動中,警方檢獲合共20多款不同種類的CBD產品,包括28枝經政府化驗含有THC成分的CBD油、95枝高濃度THC油、少量大麻花及大麻曲奇,價值約港幣13萬元。警方重申,所有含THC成分的CBD產品,不論濃度均屬危險藥物,均受《危險藥物條例》所管制。市民長時間食用,或對健康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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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進口及購買CBD產品的市民,應小心謹慎留意製造商,是否已全面公開產品成分,否則有機會觸犯法例。如果確認管有含有THC的產品,或懷疑手頭上物品含有THC,應立刻停止出售及使用,報警求助。警方會聯同其他部門,包括禁毒署、海關、衞生署合作,透過研究立法、宣傳教育、出入口管制等措施,堵截含THC產品流入香港。有關含有THC的CBD產品,已在警方公眾網頁上載產品圖片,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警方舉報熱線2527 1234。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毒」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