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謀殺案|虐兒案呈升勢 5歲女童案最震撼 法官曾促增刑罰

撰文:林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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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有男嬰離奇死亡。今日(13日)凌晨近2時,博文街21號富貴大廈西座有一名3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後證實死亡。由於男嬰身上佈滿瘀傷、灼傷,警方懷疑事件另有內情。經調查後,旺角警區重案組探員拘捕一對照顧男嬰的夫婦,涉嫌「謀殺」。
近年本港發生多宗轟動全城的虐兒案,尤以2021年「童樂居」虐兒案及2018年屯門5歲女童謀殺案最為震撼。翻查社會福利署的資料顯示,去年本港有1,367宗虐兒新呈報,比2020年升逾45%,施虐者中最多為受害兒童的家長,其次是同學、朋友和陌生人。鑑於部份虐兒案案情嚴重,曾有法官指出虐兒罪最高刑罰僅囚10年,並不理想,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認為有關法例應改革。

▼大角咀男嬰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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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案詳情▼

2018年1月,屯門發生5歲女童虐殺案,一對5歲及8歲的小兄妹遭親父和繼母虐待長達5個月,5歲女童被虐待致死,案件引起全城關注。法醫在女童身上找到逾百個新舊傷勢,頭部有多處瘀傷,她最終因傷口受細菌感染,引致敗血病不治。親父陳海平及繼母黃曉彤被高等法院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繼外婆則被裁定2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判囚5年。

上訴庭被駁回 法官曾促增虐兒刑罰

3人早前不服裁決上訴,但被上訴庭即時駁回,全部維持原判。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提到,他在2018年處理另一宗案虐兒案時,已指出現時虐兒罪最高刑罰僅囚10年,並不理想,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認為有關法例應改革。律政司代表回應指,法改會去年9月在《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報告書中,已提倡新法例,修訂仍在進行中,並稱會向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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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本港發生的虐兒案:

2022年6月,一名31歲男子在元朗一村屋單位內手持膠衣架喝令兒子站立,其間情緒激動,多次用膠衣架打向兒子背部及手部,導致兒子受驚不停尖叫。有關影片其後在網上流傳,警方今年6月以「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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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被揭發出現虐兒案,有市民投訴指有職員在院舍的戶外遊樂場虐待兒童。警方隨即展開調查,檢取及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有幼兒遭職員打頭、扯頭髮、掌摑、掟落地下或「掟埋牆」等行為施虐。經多番調查後,一共就此案拘捕34人,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案件總共涉及40名兒童。當中2名被告早前被判囚4個月及7個月,其餘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2019年1月至同年6月20日,一對同居情侶於洪水橋新生村住所,為朋友照顧一名22個月大姓柯的女嬰Heiley,期間虐待對方,包括掌摑及用鐵鏈綁女嬰的腰,最後導致她突然心跳停頓死亡,驗屍後發現女嬰僅重8公斤且身上有約70處傷痕。女嬰頭部亦有多個深層瘀傷,並出現蜘蛛膜下腔出血和腦水腫。36歲女被告柯靜雯及33歲男被告蕭國偉,承認一項虐兒罪,最終兩被告在高等法院被判各入獄5年4個月。

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一對女同志情侶在旺角花園街一單位為友人照顧4歲女兒時,對女童諸加虐待,不但對女童拳打腳踢,又掌摑女童,並用鐵夾夾鼻至女童哭訴求原諒,被捕後認曾捏女童下體及點著火機放女童大腿之間,女童送院後發現有腦血腫並即時進行開腦手術,幸而最後能恢復意識。女被告陳天佑及馮嘉寶最後分別被囚34及32個月。

2015年,七歲女童「林林」因長期受到不恰當對待,導致瘦如飢民,皮膚有多處潰爛,最後因缺氧至腦部永久受損,慘變植物人。林林母親王榮汶及其前夫凌耀忠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及妨礙司法公正罪等罪成,分別被判入獄15年3個月及4年6個月。

虐兒問題響起警號。(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