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警列4懸吊組件虛報重量 8組喇叭為申報逾7倍重

撰文:魯嘉裕 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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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8日MIRROR紅館演唱會第四場發生墮屏意外,壓傷兩名舞蹈員,其中李啟言(阿MO)頸椎重創,目前仍留院治療。事後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跟進;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調查原因。事隔3個半月,警方在報告「出爐」前採取拘捕行動,今早在全港多區上門拘捕4男1女(40至63歲),分別為藝能及協興隆公司人員,涉及「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
警方今日交代案情指,調查發現藝能提交的場地申請文件,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重量,實際總重量是申報重量逾4倍多,並列舉4組懸吊組件包括涉事LED屏幕、燈光支架、雷射燈及喇叭,其中8組喇叭實際重量是申報逾7倍。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鍾雅倫於今日(11日)交代案情指,於調查中發現藝能提交予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文件,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重量,與實際相差非常大。鍾雅倫指有理由相信錯誤並非手民之誤及純粹計算單位出錯,而是故意誤導康文署,意圖盡快獲得演出許可。被捕4名藝能職員負責製作及提交有關文件。

▼警列舉4組虛報重量懸吊組件▼

鍾雅倫其後舉例4組懸吊組件,報稱重量與實際重量相異,包括墮下的LED屏幕,經專家量度後合共6個屏幕的總重量為9852磅,惟申報的重量為3600磅(約2.7倍重);一組燈光支架裝置,實際重量為5141磅,申報重量為1080磅(約4.8倍重);另外一組雷射燈裝置,實際重量為756磅,申報重量200磅(約3.7倍重);而相差最大的為8組喇叭,實際重量12240磅,申報重量惟1600磅(逾7倍重)。鍾雅倫表示,綜合其他裝置的總重量,比申報的總重量相差逾4倍多。

▼警方今晨(11日)以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拘捕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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