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冧山泥|屋宇署證70及72號屋有僭建 申請手令進入74號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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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至8日歷時長達16小時35分的破紀錄世紀黑雨,導致多區嚴重水浸及山泥傾瀉,當中港島大潭豪宅紅山半島所在的山坡,亦出現大面積冧山泥情況,70、72及74號3間獨立屋受到影響,事件揭發獨立屋懷疑僭建。

屋宇署證實70號屋的最低一層平台有一個約5米乘13米僭建物,於該樓層後面有一個5米乘6米僭建地庫,但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至於72號屋,最低一層平台近政府斜坡位置僭建一層約17米乘9米地庫,而且有人非法拆除部份靠近政府斜坡的擋土牆以建造該僭建地庫的窗戶,該些僭建物對整體樓宇結構安全構成高度風險,所以需要臨時圍封,74號屋方面,由於戶主或佔用人拒絕讓屋宇署入內視察,署方發出「擬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通知書」,稍後向法庭申請手令,要求進入該處所,以確定有否任何違規建築物構成危險。

涉事3間獨立屋對開的山泥盡塌,70號屋後花園草坪消失;有即時危險的72號屋,花園「懸空」。(香港01記者攝)

昨早屋宇署與土力工程處曾派員到場視察。而下午的航拍片段可見,有懷疑戴上白色頭盔的工程人員,仍在涉事獨立屋一帶跟進事件。涉事3間獨立屋對開的山泥盡塌,70號屋臨海的後花園,原本綠意盎然的草坪,幾乎消失得無影無蹤,僅剩一小部份完好,上面兩張白色太陽椅則「避過一劫」。至於有即時危險的72號屋,外搭棚架,花園「懸空」;而74號屋亦險象環生,上面一間密封且滿佈樹叢的建築,僅僅位於鬆散的泥土上。俯瞰現場四周,整個紅山半島所在之處,有多達數十間獨立屋均臨海依山而建,若再發生山泥傾瀉,情況令人憂慮。

據了解,72號屋的業主為前投資銀行黑石集團的高層。2015年,黑石將香港的購併顧問業務部,轉讓給Anthony Steains持有的公司Comprador Limited(慷博有限公司)。消息稱,該屋主身處泰國,事發時只有一名私人司機留宿,他向屋主交代情況後,自行撤離。

另外兩幢危樓獨立屋的業主,為數碼港首席投資官陳覺忠,公關界名人、滙豐銀行前亞太區市場部主管袁慧明。此兩幢獨立屋,據悉署方認為沒有受到影響,也不需要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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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就紅山半島臨海方向有部份政府斜坡山泥傾瀉情況,發展局局長昨日(10日)在記者會表示不排除多於一間屋涉及違規僭建物,屋宇署同日再聯同土力工程處人員到現場視察,發現第70號屋的最低一層平台有一個約5米乘13米僭建物,另外於該樓層後面有一個5米乘6米僭建地庫,但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而經土力工程處評估後,近政府斜坡的擋土牆亦沒有明顯危險,故70號屋不用即時圍封。惟有關戶主或佔用人需繼續按屋宇署人員指示暫時圍封屋宇臨海毗鄰斜坡的露天泳池,以策安全。

此外,署方發現第72號屋在最低一層平台,近政府斜坡位置,僭建一層約17米乘9米地庫,並非法拆除部份靠近政府斜坡的擋土牆以建造該僭建地庫的窗戶,該些僭建物對整體樓宇結構安全構成高度風險,故72號屋仍須臨時被圍封,以確保安全,署方亦發現在第72號屋對出政府斜坡上有一個非法新建水池,但由於難以近距離視察,未能確定該水池結構是否連接被非法破壞的擋土牆,署方需再作安排,以進一步視察及評估該構築物對第72號屋的影響。

就第74號屋,由於戶主或佔用人拒絕讓署方入內視察,署方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2條的規定,向戶主或佔用人發出「擬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通知書」, 並將稍後向法庭申請手令,要求進入該處所,以確定有否任何違規建築物構成危險。

署方強調現正全力先處理山泥傾瀉引致的樓宇安全問題,以保障住戶及公眾安全,其後署方定會嚴肅跟進相關執管工作,包括根據《建築物條例》及執法政策向相關業主採取執法行動,署方亦會聯同土力工程處調查上述屋宇進行的僭建工程是否與是次山泥傾瀉有關。

至於紅山半島的其他屋宇若發現僭建物的情況,署方亦會根據現行執法政策,以風險為本原則,按序處理。

今午仍有懷疑戴上白色頭盔的工程人員,在涉事獨立屋一帶跟進事件。(香港01記者攝)

警方則於前日(9日)晚上8時05分及晚上10時34分,先後接獲相關部門於紅山半島報案,指要檢查涉事3間屋,擔心會無法入屋而通知警方支援。及後經檢查後,72號屋需要封鎖撤離,惟屋內已經人去樓空,故部門人員亦曾報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