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翠臺億元維修風波︱91歲業主等開會好攰 ICAC前高層查錫我到場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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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灣樂翠臺的億元大維修風波引起業主強烈反彈,今晚(12日)7時半及8時半,法團與業主在北角街坊會陳樹渠大會堂分別舉行週年業主大會及特別業主大會,逾500業主出席,反黑組到場戒備。有年屆91歲的女業主呆等4小時仍未能入場,批評法團安排欠佳,「唔肚餓,不過好攰!」晚上8時許,廉政公署(ICAC)執行處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亦到場,他指應邀提供法律意見。至晚上9時半,會場內約有150人,氣氛尚算平靜。

其後於晚上10時許,部分已入場的年長業主取得選票後,交予居民代表代為投票,之後離場回家休息。居民代表則引述民政處表示,曾與會場方面溝通,即使業主大會持續到11點後,仍可繼續使用該場地;又指雖然有年長街坊因身體不適,已提早離場,但仍有老街坊表示「一定會撐到最底、支持大家」。至晚上11時許,法團主席稱現場保安員要下班,宣布延遲會議,惟在場民政處代表隨即指出,主席無權單方面作決定;而查錫我則已離開。

柴灣樂翠臺3月12日晚舉行特別業主大會,晚上10時許,部分已入場的年長業主取得選票後,交予居民代表代為投票,之後離場回家休息。(左朗星攝)

今午4時許已到場排隊開會的91歲女業主,直至晚上8時許仍未能入場,她批評法團就業主大會安排欠佳,自己呆等4小時,她稱:「唔肚餓,不過好攰!」至晚上近9時,業主們終獲安排登記,陸續入場參加特別業主大會。

柴灣樂翠臺3月12日晚舉行特別業主大會,有91歲業主在會場外等候4個多小時,坦言感到「好攰」。(左朗星攝)
柴灣樂翠臺3月12日晚舉行特別業主大會,有91歲業主(右)自下午4時許起,在會場外等候4個多小時,坦言感到「好攰」,入場開會後至晚上近11時離開。(左朗星攝)

此外,晚上8時許,廉政公署(ICAC)執行處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亦到場。據了解,他已是第二次就有關事宜開會,是應邀到場提供法律意見,包括如終止大維修工程所涉及的賠償問題等善後事宜,「居民想我幫都盡量幫嘅。」

柴灣樂翠臺3月12日晚舉行特別業主大會,廉政公署(ICAC)執行處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戴眼鏡者)到場。(左朗星攝)

今次特別業主大會假北角街坊會陳樹渠大會堂舉行,距離樂翠臺近20分鐘車程。傍晚5時許開始,已有大批業主由專車接送抵達,並在會場外排隊,晚上8時過後已有超過500人到場,當中不少人是長者。

另外,警方亦派出反黑組探員到場戒備,並以錄影器材拍攝排隊的居民。據了解,警方十分重視此宗事件,北角分區指揮官(行動)黎綺玲亦帶領反黑組及機動部隊在場部署及協助居民。法團主席則於晚上約7時,在約30名保安簇擁下「護送」到場,並由其中5至6名保安陪同入內。據了解,民政處及市建局亦有派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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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灣樂翠臺3月12日晚舉行特別業主大會,大批業主傍晚已在北角街坊會陳樹渠大會堂外排隊等候入場。(左朗星攝)
3月12日樂翠臺特別業主大會議程,居民代表就每項議程均列出建議投票意向予業主參考。(左朗星攝)

今次爆出大維修風波的樂翠臺,據悉2023年6月業主大會上通過大維修,主席聲稱可申請市建局資助,最終通過揀選工程公司及1.07億元維修方案,比市建局估價6,800萬元高出57%。惟屋苑樓齡未足40年,最終不合資格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每戶要支付約10萬元維修費,但2023年9月未集資便強行開工,法團主席又無法提供工程合約、正式會議紀錄等,多名業主質疑年紀較大的業主或被誤導,以為會得到政府資助才投票支持,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亦多次「手拉手」阻止工人開工。

據了解,服務該屋苑38年的管理公司,於2023年10月突然請辭,臨別前曾發通告指自管理委員會推出大維修後,未提供任何工程合約,甚至直言屋苑財務狀況難應付億元大維修。此外,業主發現法團沒有公開市建局重要信件,加上管委會成員陸續請辭,於是起疑,一度驚動警方到場,最終入稟土地審裁署獲頒令,主席須就大維修舉行特別業主大會。民政處指與樂翠臺業主和法團保持緊密聯繫,並將會派員列席特別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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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10日)即特別業主大會的授權票開箱日,直接影響大會結果,惟法團主席遲遲未現身,管業處人員圖將8個票箱帶走私下點票,引起居民不滿,主席其後現身後被包圍,突手抱票箱「倒地」,與一名女街坊有碰撞,二人均報稱受傷送院。授權票票箱結果未能於當晚開箱,居民派員24小時輪流看守,以防票箱被取手或「動手腳」;法團則在昨日(11日)接連發出最少兩張通告,稱因收回票箱受阻,且未能成功核實所有授權書的有效性,故將所有授權書作廢,今晚的業主大會只限在土地註冊處登記物業之業主親身出席,並指法團對大會一切運作「有最終決定權」。

樂翠臺業主立案法團3月11日在大廈張貼通告,宣佈決定作廢所有授權書,3月12日的特別業主大會將在沒有授權書下繼續舉行。(羅日昇攝)

市建局早前回覆時指,2023年11月13日曾發信通知法團,業主大會上已通過揀選工程承辦商之回標價,遠高於市建局獨立顧問之工程估價。由於樂翠臺樓齡不足40年,亦未有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命令,因此不符合「樓宇更新大行動2.0」申請資格。及後法團主席發出電郵,要求延後屋苑遞交強制驗樓令之期限,市建局指會將此個案呈交至督導委員會考慮。

▼3月10日晚上混亂情況▼

3月10日晚上,法團主席緊抱票箱,與街坊發生肢體碰撞,一名女街坊倒地抱頭。(羅日昇攝)

▼3月11日早上法團主席現身被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