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權益】員工冇私隱 公司有權查看電腦手機紀錄 自保唯有…

撰文:梁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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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流流長,不少打工仔會在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或瀏覽社交網站。不過可知很多公司為保障業務或監察員工工作,會利用監控軟件追蹤員工的上網行為?究竟老闆可以知幾多,員工又可以如何避過辦公室的監控呢?

香港打工仔工時長,每周平均工時超過50小時,在工作期間使用公司網絡處理點私人事項也無可厚非吧,只是大家亦得留意公司監控私隱的措施,免得及後才察覺問題。(視覺中國)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很多行業都設有監控軟件,無論員工去哪個網站、停留時間多久等的資料,都可以看到。即使員工同時使用座枱電腦、手提電腦、平板電腦等不同裝置,系統亦能整合為同一戶口,一次過控制。另外,系統可封鎖指定網站,「不過,公司一般不會選擇封鎖網站,因為色情或賭場網站經常會轉,程式要不斷更新,比較麻煩。」

既然用公司電腦會被追蹤,那麼打工仔使用無痕模式上網,或用私人的智能手機又是否安全呢?方保僑指,無痕模式上網只能確保瀏覽的網站不能知悉電腦IP地址,但公司系統仍是可追蹤的。至於智能手機,如是連接公司的Wi-Fi使用的話,則與使用公司電腦無異,所以用個人的電話數據才是最安全。

隨着科技發展,全面監控員工網上活動愈來方便。(視覺中國)

ManpowerGroup大中華區高級副總裁徐玉珊指,電腦及電腦內的資料屬於公司資產,公司有權讀取公司的資料。此外,現今社會工作及私人時間愈來愈模糊,老闆及員工應有良好溝通,互相尊重,員工要控制在公司處理私事的時間,老闆也要尊重員工放工休息的時間。

合理監察 應滿足「3C」程序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2004年發出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指引:僱主監察僱員工作活動須知》,僱主制訂監察政策及管理程序有3C程序,即清晰政策(Clarity)、政策傳達(Communication)及妥善存用(Control),清楚指出監察目的、情況及用途,事先闡釋監察項目及原因,小心持有及處理資料,以免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據《須知》的第2.2.4項表示,監察的程度「必須對僱主甚至僱員而言屬合理的,並為業務需要而作出」,例如:

監察僱員瀏覽網頁的時間,以免公司資源被大量耗用作私人用途,因而損害公司的生產力

透過安裝能記錄僱員所瀏覽網頁的工具,藉以偵察例如下載屬他人受版權保護林料的侵權行為,以防範僱主可能篢就僱員的侵犯版權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監察由僱主提供的通訊設備所發出的電郵內容,藉以確保商業機密資料的完整及保密,以防範如內幕交易或洩露公司商業秘密等的活動

但僱主如要監察「與僱員工作表現顯然無關的電子郵件,例如僱員在午膳時向配偶寄出的電子郵件,則多被視為具相當侵犯私隱的行為。」

《須知》建議僱主應制定一份監察政策,清楚列明使用相關設備的條件,好讓僱員明白他們的行事可帶來的後果,藉以釐清彼此任何誤解,也可避免在推行政策時,因僱員不明所實施措施的始末而產生不滿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