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教室】私隱與見工禮儀如何分? 8大話題見工時不應該說!

撰文:曾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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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工時,應徵者應透過多少與私隱有關的事情?講得多,代表有誠意,可增加獲取錄的機會嗎?
以下8件事情,不建議在面試時提及,人家問起也沒必要給予答覆,應徵者更應明白「個人私隱」與「見工禮儀」之間的分別,好好保護自己。

近日,有外國資深HR顧問眼見不少打工仔因主動說出太多個人資訊而失去獲聘機會,便分享8個見工時絕對不能透露出去的事情。她提醒,遇到一位友善的面試官是好事,但各位求職者不要因為過於輕鬆友善的氣氛而大意說出禁忌事項。

8項見工不應透露的事情(按圖了解):

1.【一年內會離開現時所居城市】一旦說出去,很多公司便不會考慮聘用你,即使他們知道了也會隨時因各種原因、甚至不用原因而解雇你。(電影《怪獸與他們的產地》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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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私隱還是見工禮儀?

各位讀者看完這8個禁忌事項,可能會覺得:這都是常識,有必要再說一次嗎?但細看一下,會發現這8項禁忌是屬於兩種情況。前5種屬於「不要說」的個人私隱,後3種則是「不能說」的見工禮儀,而兩者經常被人混淆。大家都明白後者中的工作被辭退、前上司壞話在面試中為什麼不能說,因為它們會給面試官留下負面印象,破壞獲聘的機會。而前者卻經常為人所忽略,事實上所有屬於個人私隱的訊息,特別它們對於工作沒有影響時,都不用透露,否則可能會被面試官用來壓價,甚至失去工作機會。

下次面試時,打工仔猶豫某些資訊要不要和HR交代時,可以從這兩個方向入手考慮,如果它們屬於這兩個範疇便不用主動透露了。

(資料來源:Forb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