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80後賣命六年 換來人走茶涼 告誡網民:對自己好啲

撰文:曾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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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究竟為乜?同公司要講心定講金?自以為對公司來說不可或缺,其實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有打工仔早前在連登討論區發表了一篇「潮文」,慨歎自己「懶」和「感情用事」,留戀舊公司的人際關係和工作環境,結果便為公司賣命了6年之久,但時間一長發現自己人工追不上市價,辭職後更發現舊公司沒有挽留,甚至短時間內找到代替者,遂有感而發:「原來自己係可被取代」,更勸喻一眾網民在商業社會,就算再想對公司有人情味,也要放自己在第一位。

在商業社會打滾,打工仔到底是該講心定講金?(Getty/VCG)

在商業社會打滾,打工仔到底是該講心定講金?日前有網民以「致正為公司賣命的你」為題,撰寫了一篇長文,內容描述他為公司付出六年青春汗水卻瞬間被人取代的慨歎與唏噓之感。事主指自己任職的並非甚麼瘋狂壓榨員工的黑心公司,反而人少,關係好,工作環境良好。而他自畢業後便加入了公司六年,一直沒有轉過工,原因是「惰性」及「感情用事」。

事主表示他的工作時間彈性,沒人監管,且在公司有一定地位,自問「係(喺)喱(呢)種自由既(嘅)環境耐咗,同,真係會唔捨得走」。此外,他和同事、上司關係良好熟稔,「年年可以入房同老細傾人工,亦年年都會加,加幅高過巿面。講既係一成以上,有時仲會半年加一次」。雖然加幅「絕對唔夠轉工加得快」,但害怕適應新環境的「惰性」與不捨得良好人際關係的「感情用事」加起來,都令他在同一間公司待了六年之久。

客觀而言,時間彈性,人際關係良好,人工升幅高於市場幅度,如此的工作環境可謂優渥,可謂不少打工仔的理想工作環境,「一份咁既工去邊度搵啊」?樓主工作頭兩年也有相同的想法,做事勤力,加班沒有補水,都願意幫助公司「捱埋去」。

然而,到了一個時候,樓主卻開始反思,這樣下去,只會造成個人競爭力下降。此外,細公司意味著缺乏晉升機會,「公司擴展唔到,你個亞頭一日唔走,你都無位上,年年加一成,點加都好,總會有封頂既一日」。終於,上年年尾時,樓主遞信辭職,多得其他公司挖角,薪金可以追回同期,但他慨歎舊公司沒有挽留,還很快找到人接手,只求他盡量幫忙順利交接,那時事主才驚覺「原來自己係可被取代」。

樓主強調,舊公司待他不薄,給予很多機會,只是臨走前才發現自己對公司好重要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其實只是一粒可以被取代的螺絲。如是者,樓主勸勉為其他網友:「在商業社會,就算幾有人情味都好,都要記得對自己好啲。」並為其六年工作生涯總結一句:

喱(呢)個世界無話少咗邊一個唔得,永遠放自己第一位,對自己好啲。
打工仔以為自己在公司不可代替,但這原來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自己只是一粒可以被取代的螺絲?公司下一秒就可以找到更平、更快的螺絲。(Getty/VCG)

(按圖觀看全文:)

網民分享為公司賣命6年的感受(連登討論區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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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民閱畢事主的心聲後,紛紛留言回覆及參與討論。有人附和樓主,慨嘆商業社會現實無情,人人都可被取代,亦有人藉此抒發對公司和老闆的不滿。

網民就事主為公司賣命6年一事發表意見。(連登討論區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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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惰性,雖然不捨得良好的人際關係及優渥的工作環境,但為了個人前途著想,還是要「狠心」轉工。(Getty/VCG)

感情唔可當飯食?

看完整篇文章,相信不少打工仔都有共鳴,甚至心有戚戚然,反思自己與公司的關係。拼命為公司付出,獲益的都是公司,自己又得到了甚麼?又或者,雖然公司發展與個人方向漸生差歧,但無奈捨不得友好親密的老闆、同事關係和輕鬆的工作環境,陷入走還是不走的矛盾之中。

的確,人始終要吃飯,成家立室之後還要養活家庭,偏偏香港百物騰貴,樣樣都離不開錢,打工仔重視工作的回報理所當然。然而,考慮一份工作時,人情和人工並非對立,更多時候是作為一個package來看。人工高,但做得不開心又孤獨,悶出抑鬱來,到時損失的金錢和時間又怎樣計算?除此之外,前途、滿足感和意義也是選擇工作的重要考慮因素。各行各業待遇都不同,香港地總不可能人人都月入五萬,年薪百萬,但月入萬五可能比月入十萬的做得快樂,原因何在?找到工作的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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