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塗鴉】破壞文物中國被轟判刑太輕 埃及最重判終身監禁

撰文:賴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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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每逢十一黃金周,內地都會爆出文物遭到多手遊客破壞的新聞。年年不斷出現同類新聞,輿論亦開始質疑中國政府有關破壞文物的刑罰是否太低,以致大家不介意「手多多」,社會有聲音主張加重刑罰。我們不妨比較下各國就破壞文物判刑,當中最嚴重者,有判破壞文物者終身監禁,亦有政府跨國緝兇,務求破壞者逃到天腳底也要捉拿回國受審。

中國:罰600元,最多監禁十年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針對可移動文物和名勝古蹟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文物或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過失損毀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長城已多處貼出告示警告,但依然時遭旅客塗鴉劃花。(資料圖片)

上述是刑事罪,而對某些損壞很輕、影響不大、或者被損壞後易於修復,情節顯著輕微的,亦可以不認為是犯罪,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3條施罰。該例規定刻劃、塗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但單就長城刻字個案便已經常發生,所以管轄長城的延慶區八達嶺今年四月實施了《八達嶺長城景區破壞文物懲戒辦法》,實施遊客實名購票,規定破壞文物者會被列入景區「旅遊黑名單」並予以公開,黑名單遊客不可預約購票和參觀同區景點,破壞文物者終身不得登長城。

埃及:罰7.8萬元、最重判無期徒刑

與中國同屬四大文明古國的埃及,在重要的文物景點會有大批旅遊警察看守,監督本國和外國遊客,防止他們在文物上順手塗鴉,或有任何破壞或盜竊文物的舉動。根據行為的輕重,施以不同的罰款,最高可達到10萬美元(約7.8萬港元),並判處無期徒刑等。

埃及的旅遊警察。(Getty)

印度:罰500元,最多監禁3個月

另一文明古國印度,其《古蹟保護法》規定損毀古蹟將處以最高5千盧比(約500港元)罰款,或判處最長3個月監禁,或兩項處罰並行。

俄羅斯:罰2萬元

為了阻嚇任何人破壞本國文物,俄羅斯幾年前亦修訂了《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法典》,提高罰款,破壞文物者處罰由最高1500盧布(約350港元)提高到20萬盧布(約2萬港元)。

墨西哥:最高監禁12年

墨西哥有悠久歷史,是南美瑪雅、阿茲特克和奧爾梅克等印第安文明發源。墨西哥非常注重完善文物保護的立法體制,現行文物保護法律是1972年頒佈的《考古、歷史和藝術文物和區域保護法》,其後經過數次修訂。該法律最近一次修訂是在2014年,針對非法考古挖掘、非法施工和破壞文物等行為,重新修訂了刑罰和經濟處罰標準。經濟處罰相當於1000到5000個最低日工資的罰款,刑罰為最低3年、最高12年的監禁。

日本:政府以外再受社會團體追究責任

日人在意大利的聖母百花大教堂塗鴉。(網上圖片)

在日本,在國家重點文物塗鴉是違反日本的文物保護法,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日元(約2.2萬港元)以下的罰款。

日本社會亦嚴懲國民在海外破壞他國文物行為。2006年日本京都產業大學學生在意大利佛羅倫斯的大教堂上亂寫亂畫,回國後被學校處以停學的處分,該校校長還通過媒體親自道歉並賠償。2008年日本茨城縣水戶市私立常磐大學附屬高中的棒球隊監督因遭人告發他在意大利的聖母百花大教堂塗鴉,該校認為身為教育人員,竟然做出在世界遺產古蹟上塗鴉的可恥行為,因此決定予以解聘。

新加坡:跨國追捕塗鴉者處以鞭刑

新加坡立國半個世紀有多,即使全國缺乏嚴格意義上的「古蹟」,新加坡對於任何對公共空間的破壞都零容忍。即使是外國人,如果在新加坡亂塗鴉也難逃鞭刑的處罰。

早在1994年,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就曾發出公開呼籲,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寬大處理一名在新加坡塗鴉的美國青年。然而,新加坡政府不顧克林頓的懇求,斷然對這名被控犯有「肆意破壞公共財物罪」的美國青年施以鞭刑。儘管新加坡的嚴厲法律再度遭到西方世界質疑,但在新加坡像塗鴉這樣破壞「公共財物」的行為被定為是嚴重的罪行。

2015年3月,兩名德國青年在新加坡地鐵車廂上塗鴉,然後一走了之,新加坡追查後展開跨國追捕。最後當地法院裁定,兩人犯有破壞公共財物、非法侵入等罪行,判處他們9個月監禁、鞭笞3下。

德國:私人擁有的古蹟也不得擅自更改

德國大部份在冊文物掌握在私人手中,當中涉及建築物的文物,法律規定所有者也不得擅自更改建築樣貌,改建前需上報文物保護部門批准。

意大利的聖母百花大教堂從前屢遭遊客塗鴉,近年配合電子科技,讓遊客用智能軟件在現場VR塗鴉,以免遊人忍不住破壞實物。(網上圖片)

法國:罰130萬元,最高監禁十年

法國擁有眾多名勝古蹟和古建築,其中近40處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而在法國《城市保護法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下,法國文化部對各類遺產的管理和保護行使最高權力,並且在各地區設立專門領導小組。對於損毀歷史建築或物品的人,根據刑法最高可判7年徒刑、10萬歐元(約90萬港元)罰金;若作案者為同夥作案或有勾結情事,罪責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和15萬歐元(約130萬港元)罰金!

其實以上各國,在罰則外亦有推動保護文物的文教工作,例如法國便首創「文化遺產日」,每年9月的第3個週末,法國所有博物館向公眾敞開大門,公立博物館免門票,私立博物館門票減價。受法國的啟發,1991年有了第一個「歐洲文化遺產日」。

小結

破壞文物,除了是遊客間不文明行為外,亦成為當代戰爭期間摧毀敵人文明的手段。2016年海牙國際刑事法庭便成功檢控一名伊斯蘭激進分子 Ahmad al-Faqi al-Mahdi,指控他「故意指令攻擊宗教歷史古蹟及建築物的戰爭罪」。案情指 Mahdi 承認在 2012 年蓄意摧毀西非歷史古城廷巴克圖的 16 座陵園,以及破壞一座歷史可追溯至 1400 年的清真寺。他雖然在荷蘭法庭表示對其破壞行為表示悔意,但最終被判刑監禁9年,成為破壞文物作戰爭罪的首例。

【世界上有不少建於孤島上的著名建築,我們一齊看看這五個著名歐洲孤島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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