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誣衊施暴被重案組拘留 爸爸概嘆貼錢買難受僱主零保障

撰文:李紫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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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活費用開支龐大,不少父母都需要工作打拚去給子女過上更好的生活,亦因此對外傭的需求一直都是有增無減。而聘用外傭原意是為自己減輕負擔,但不少家長也有貼錢買難受的經驗,范志偉(Peter)先後亦聘用三個外傭,最後一次更鬧到被重案組拘留,自此他便不再聘用外傭。他更成立「香港外傭鐘點僱主行動大聯盟」,希望可以扭轉現時外傭可以「零成本」為難僱主以及博炒的做法!

按圖即睇Peter聘請3名的經過:

首次聘外傭 返工數月即跳工

Peter妻子四年前誕下龍鳳胎,於是便聘用菲傭分擔照顧的工作。但不久後疑因中介想賺取另一筆中介費,於是氹外傭跳工,外傭只做了短時間便辭職,令首次請外傭的Peter留下了不好的體驗。

其後他再聘請第二名外傭,當時Peter計劃一家連同外傭一同到東京旅遊,但在出發前,有一次因外傭處理家務問題,太太不滿意說了她兩句,該外傭便馬上辭職,由於外傭未能出發到東京,機票錢更不能退回,令他損失了數千元。他直言香港僱主毫無「主導權」,外傭可以說走就走,還要白白賠機票,外傭轉工可以說是零成本。

被外傭誣衊施暴 重案上門拘留

第三個是Peter於疫情期間聘用的外傭,也是最不愉快的一次。該名外傭是經中介公司的視像會議中面見,當日Peter亦有介紹一下主要工作及住家環境,清楚表明只能在大廳用簾幕劃出一個工人房,當時該名在視像中的外傭亦表示可接受(事後該視像中的外傭與實際到港的不同,疑是中介找菲律賓的當地人假扮),但由於合約是寫「share room」為日後的糾紛埋下伏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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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和外傭「好嚟好去」,Peter和新外傭約法三章,工作時間為早上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Peter有一次因收看電視節目,外傭指自己放假玩到疲累想休息,希望他關電視,范先生不答應,因早已說好10時30分是睡覺時間。想不到外傭竟把該日子和事件記下,將來作為控告「僱主不給休息」的證據。

而令彼此關係破裂的事件是,有一日Peter留意到外傭在小朋友面前剪指甲,考慮到疫情期間更應注重個人衛生,加上當時子女只有兩歲左右,甚麼都會放入口,希望外傭能注意一下。Peter提醒外傭後,只收到一句:「This is essential!」

Peter當下就十分生氣,用較的重語氣責備她,當中也用了一些粗言穢語,而該外傭亦乘機錄音,然後跑去鄰居處敲門做戲求救,報警指Peter打她。警察上來後,外傭不肯到醫院驗傷,Peter補充:「正常邏輯,假如我打你,你仲會唔會入返我屋企?外傭之後仲留喺我屋企喎!」而且,家中的閉路電視也沒有影到Peter打她,她自己亦沒有影片證明,當下也簽了和解書,事件卻沒有告一段落。

不久後Peter妻子有日因地板清潔事宜和外傭爭執,外傭指要照顧兩位小朋友沒有時間處理,Peter當下以僱主身份調停,指理解外傭或許真的忙不過來,可以明天再做。但想不到外傭重施故技,再次偷偷報警指Peter對她施暴,一眾拿着防暴盾牌的警察上門。Peter和外傭關係亦已無法修復,因此想解僱她,卻被要求賠償薪金,Peter不從,該外傭在警察的視線下帶走所有自己的物品離開。

賠10個月人工解決

外傭自行離開,Peter惟有向勞工署追索外傭一個月代通知金,但該外傭反申訴,要求Peter需支付合約剩餘的十個月人工(20年4月至21年2月)。狀紙上也有指控Peter沒有提供房間及沒有給予時間休息等,但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的他堅決不肯賠償。

在勞工署安排下,安排了一場電話調解會議,Peter太太一聽就知不是同一個人,平時外傭會稱呼自己做「madam」不是「mum」,勞工署職員着令外傭讀出自己身份證號碼以示識別,Peter難以理解這個做法:「把聲完全唔同,唔通我讀得出李嘉誠個身份證號碼我就係李嘉誠咩?」會議最終亦不歡而散。

雙方一直在糾纏,突然有一天,5名重案組警員上門拘捕Peter,指他涉及對外傭施暴。Peter當下質問:「咪簽好咗和解協議,拘捕啲咩?」原來該外傭可再次就同一事件報案,因此是無效。警方更提醒他,兩個月內不銷案,到時她有機會落案正式起訴鬧上法庭,到時結果是如何也好,已經要付出一定的金錢和時間。

Peter說:「她就是用零成本的方法去纏繞自己,目的亦很明確就是為了錢,你想方便、解脫就要用技巧地『付錢』,而且還有風險,即使你願意賠十個月人工,她仍可反口繼續纏繞你。」最終他「貼錢送瘟神」賠上10個月人工,即約4萬多元,但至今不敢再聘用任何外傭。

經歷了這次事件,Peter下次決心成立「香港外傭鐘點僱主行動大聯盟」,希望香港僱主可以團結,不要再讓中介和外傭為所慾為。香港人花了錢,服務卻沒有保障還有機會被敲詐,實在是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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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己言行 不要被外傭利用成把柄

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表示,現時香港法律的確較保障外傭,作為僱主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有沒有機會被人當做把柄。而類似Peter的個案,用粗言穢語指責外傭,在證據上已留下一個「輸蝕」的印象,因此大家日常和外傭相處,保持心平氣和的溝通其實是保護僱主的一種做法,而且在家中安裝逼路電視也是必須的。

當然,亦明白不少外傭會做出過分行為「博炒」,僱主可仔細記錄外傭失職的事件向入境處作出投訴。運氣不好的僱主若遇上大話連篇,有意敲詐的外傭,只要「行得正企得正」,便不怕和外傭走司法程序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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