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父母無章法 「考牌」非天方夜譚|陳仕娜
假期到雪城玩,在幾米長的雪梯蜿蜒滑行,興致極之高昂,臨近尾聲,眼簾突然閃入雪地上一個瑟縮一團的小人兒,獨自一人,當時的氣溫是零下六度,成年人不帶手套幾分鐘,已覺冰寒入骨,這位年約兩歲的女孩雙手沒有手套,在雪堆亂抓,穿了件並非雪褸的普通外套,孤零零地不斷抽泣,十幾分鐘過後仍未見大人來領走她。有路過的好心人想抱她去找附近的職員,小朋友卻大聲掙扎及嚎哭,不得要領之下,我們幾個多事之徒,只好一直守望著她。直至半個鐘後,有位滑完雪的年輕女子,原來她就是小孩的媽媽,施施然走過來,抱起女兒,我們為不是棄嬰事件而暗舒了一口氣。殊不知,那位阿媽隨即又將女兒放回雪地上,拉著男教練再次上山學滑雪,小女孩再次咆哮大哭,冰天雪地份外覺得淒涼。
如今政府以獎賞兩萬大元,鼓勵願意生育的夫婦,出發點當然很好。然而,不少人卻如上述的那位貪玩阿媽不知如何為人父母,只識「生」,不懂「養」,自己都未玩夠,怎會願意犧牲玩樂時間去照顧兒女呢? 虐兒、獨留小孩在家,也時有發生。在下贊成為人父母前,要先考牌,像理財、生涯規劃,讀懂父母經都是人生在世不可或缺的要素。
早於四十多年前,哲學家Hugh Lafollette便有類似的想法,倡議「父母牌照」政策,立法管制父母的養育權。即是將「生育」與「管養/撫養」分開,「父母牌照」並不是說要通過考核才能生小孩,而是為人父母者必先要考取牌照,才可合法管養其親生子女。這是極具爭議性的議題,但若果以為血緣一定能保障親生父母善待子女,這種想法是不真實的。在大部份已發展國家,領養兒童或成為暫托家長,申請人要接受一連串的嚴格審查,以保障兒童的福祉。一些歐洲國家,領養寵物狗也要考牌。
台灣學者倡議家長教育應包括三方面:
1. 指導現代父母做好稱職的父母角色,使他們明確如何盡父母之責;
2. 為父母提供調整親子關係的具體策略,改善教育過程中不當態度與行為;
3. 喚醒或指導未婚男女,提早做好為人父母的準備。
有政協曾在兩會建議加強對準父母的培訓,在生育下一代前有健全的心理準備,於社區舉辦家長課堂、建立「家長教育指導工作室」。入讀小學前的學生家長更需接受一系列的課程教育,出席相關課程後被頒發「合格父母證」,其子女方能入學。當XY Z世代開始生仔女,做父母要考牌,或是勢在必行了。
簡介:由傳媒人到企業傳訊,遊走於媒體、地產、金融及醫療行業,飽覽世事更迭,藉文字透徹人心,嘻哈笑談中,亦望讀者有所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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